银环保发〔2014〕21号
关于上报市环保局2014年农村环境
整治工作任务的报告
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贵办《关于做好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银党农办发〔2014〕1号)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农村工作思路及主要任务报告如下: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导,按照建设“美丽银川、洁净乡村”的要求,以试点示范为先导,以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为手段,指导各县(市)区实施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统筹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发展,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任务是:在兴庆区月牙湖乡和金凤区良田镇等40余个村实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20余公里,微动力污水处理系统1套;建设垃圾中转站2座,购置垃圾箱5000余个,配置垃圾收集转运车30余辆,垃圾收集处理覆盖人口11万人;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村)3个。通过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使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1、兴庆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在月牙湖乡生态移民区配置铁质移动式垃圾箱1014个,5m3铁质地坑垃圾箱10个,摆臂车1辆;铺设集污管网18040m,建设检查井920个,50m3玻璃钢化粪池3套。
2、金凤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一是在丰登镇西新村、西湖村配置铁质垃圾箱100个,双格果皮箱25个,购置电动垃圾三轮车3辆,农用垃圾自卸车1辆;永丰村铺设双壁波纹排水塑料管4219米。二是在良田镇泾龙村、园子村、光明村配置铁质垃圾收集箱340个,垃圾清运车3辆,5t垃圾自卸车1辆;新建155m2垃圾中转站1座。三是在黄河东路街道办盈南村铺设D8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400m,D6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365m,砖砌污水检查井15座。
3、西夏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在镇北堡镇新华村二组、华西市场铺设de400PE塑料排水管道535m,de315PE塑料排水管道3470m;为德林村、新华村、团结村、昊苑村、林草实验场、镇北堡村配置铁质垃圾箱449个,3m3垃圾储存箱21个,电动垃圾收集三轮车22辆,钩臂式垃圾收集清运车3辆,垃圾转运车1辆。
4、永宁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一是在李俊镇配置铁质移动式垃圾箱115个,分类垃圾箱112个,摆臂车1辆,5m3地坑式垃圾收集池1个;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6401m,建设排水检查井182座。二是在胜利乡配置铁质移动式垃圾箱136个,分类垃圾箱64个,摆臂车1辆,5m3地坑式垃圾收集池1个;铺设污水收集管网6061m,建设排水检查井185座。三是在闽宁镇配置垃圾桶399个,街边分类垃圾箱56组,电动垃圾收集车1辆;建设化粪池1座,铺设污水收集管网6423米。
5、贺兰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一是在立岗金星村、银星村配置铁质垃圾箱370个,密闭式农用四轮车2辆,人力三轮车10辆;新平村、和平村、五星村配置铁质垃圾箱350个,密闭式农用四轮车4辆,人力三轮车10辆;德胜村、桃林村、沙渠村配置铁质垃圾箱830个,密闭式农用四轮车5辆,人力三轮车12辆。二是在南梁台子农牧场新建8t/d垃圾中转站1座,配置8m3垃圾转运集装箱2个,6-7t自卸式垃圾车2辆,密闭式农用四轮车8辆,人力三轮车12辆,铁质垃圾箱630个。三是在洪广镇移民安置区铺设污水收集管网4724m,配置铁质垃圾箱300个,密闭式农用四轮车4辆,人力三轮车10辆;洪广镇洪鑫苑中心村配置垃圾箱310个,密闭式农用四轮车4辆,人力三轮车20辆。
6、灵武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一是在东塔镇配置5t自卸式垃圾车2辆,3t四轮垃圾收集车2辆,防火垃圾桶146个,与自卸式垃圾车配套的挂式垃圾桶220个。二是在崇兴镇铺设污水收集管网2607m,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4座。三是在白土岗乡铺设集污管网3888m,建设处理能力50m3/d的一体化微动力污水处理设备1套。四是在郝家桥镇配置铁质垃圾箱1292个,购置3t三轮垃圾收集车2辆;在狼皮梁生态移民安置区铺设污水收集管网7680m;配置铁质移动式垃圾箱654个,5m3地坑式垃圾箱5个,摆臂车1辆,30型装载机1辆,农用动力四轮车1辆。
7、农村生态示范创建。争取创建成自治区级生态乡(镇)、村3个,通过抓创建来进一步提升乡镇生态文明水平。
三、工作进度安排
1、2014年1月——2014年3月,制定印发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分解任务,督促有关县(市)区、乡镇完成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报备制等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国家 自治区级生态乡镇 生态村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积极组织做好预创建乡镇、生态村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工作。
2、2014年4月——10月,组织月牙湖乡等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开工建设,通过抓长效、抓细节、抓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按时完成建设内容;市农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对各县(市)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按照国家、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标准进行技术指导,指导做好创建申报材料,向区环保厅上报推荐审核意见。
3、2014年11月——12月,对实施的中央、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完成县级交工自验;对近年实施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回头看”,防止反弹,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完善,监督指导乡镇、村对工程进行落实与巩固提高,做好生态乡镇、村创建验收工作。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月20日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月20日印发
共发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