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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4-0143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14-01-20
责任部门: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4-01-20
名 称:关于开展银川市201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

关于开展银川市201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

关于开展银川市2013环境统计年报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基层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环境统计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全市201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环境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环境统计工作是真实、全面反映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动态变化以及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渠道,是污染减排成果的重要体现,也是下一年污染减排等各项环保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统计年报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实施环境统计年报工作,把好数据质量关

二、周密组织,严格审核,确保工作质量

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基层各单位要确定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各项规定开展工作。

1、辖区环保局应加大业务指导,切实为企业提供服务,提供相应监测数据,并根据企业实际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等情况,指导企业使用在线监测数据、产排污系数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环境统计人员要深入企业了解实际生产情况、主要排污状况,严格按照“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数据逻辑性、合理性的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要严格按照重点调查单位筛选和调整原则,再次核实、调整重点调查单位。纳入2013年环境统计调查范围的工业企业、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名单见附件1、附件2。农业源调查对象以2012环境统计数据库中的名单为主,根据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筛选原则和各辖区农业部门提供的增减名单进行适当调整。

 三、明确分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1.各县(市)区环保(分)局负责本辖区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发表调查工作;与农业部门配合完成农业源报表的发表调查工作;负责本辖区工业源非重点估算工作;负责本辖区环境管理情况报表的填报工作。

2.监察支队负责机动车报表相关指标的填报工作,提供2013年全市固废、危废产生明细表。局各处室、监察支队、监测站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环境管理情况报表相关指标的填报和审核工作。电子版表格可在银川市环保局网站“首页—污染控制—环统城考”下载;职责分工见附件3

3.监测站要充分发挥环境统计工作技术支持单位的作用,负责做好各类数据的汇总、技术审查、校验以及与历史数据的比对分析等工作。

4.各县(市)区环保(分)局于2014年2月14日前将本辖区的环境统计数据包发送至1071828085@qq.com;局各处室、监察支队、监测站于2014年2月14日前将有填报人签字的纸版表格送至监管处。

      

联 系 人:李佳  王晶  田园

  联系电话:6889101  6889075   7860027

传    真:6889145

  电子邮箱:ycwkk@126.com

           1071828085@qq.com

 

附件1:2013年环境统计工作调查工业企业名单

附件2:2013年环境统计工作调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名单

附件3:2013年环境管理表格填报职责分工

 

 

                             银川市环保局

                            2014年1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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