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环保局关于申请污染源自动监控
系统第三方运维费用的请示
银川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号)文件要求,今后将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情况和联网情况纳入总量减排考核指标,明确提出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须达到75%,并对当地政府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制。
目前,银川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各污染源企业自行委托第三方运营商对设备进行日常运维和管理,运维费用均由企业自筹。此形式存在诸多弊端:一是企业所委托的第三方运营商资质参差不齐,维护人员的运维管理水平偏低;二是企业对第三方运营商监督不严,导致日常运维管理不到位;三是由于运维费用需企业自筹,考虑到资金问题,企业往往选择费用较低的运营商,而忽略了运营商资质问题;四是企业与运营商之间存在直接利益关系,容易产生运营商为企业造假现象,不利于环保部门对企业进行有效地监督管理。
为落实2014年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任务,推动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及运行,保障全市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转、自动监控数据完整和有效,针对第三方运营管理问题,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到其他省市进行实地考察,借鉴其他省市的成功经验,由当地政府承担设备运维费用,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运营商对设备进行日常运维的管理机制,此形式更有利于环保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有效管理。我局拟委托资质较好的运营商为各企业设备进行日常运维和管理,并对各运营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结算运维费用。
目前,银川市共有48家企业的128套设备,需第三方运维费用538万元。其中,有31家国控企业的99套设备,需第三方运维费用426.5万元(废水67套(3.5万元/套)、废气32套(6.0万元/套));有17家非国控企业的29套设备,需第三方运维费用111.5万元(废水25套(3.5万元/套)、废气4套(6.0万元/套)),且每年运维情况都有变化。
由于银川市监控企业较多,请市政府能按每年的运维情况给予资金支持。
请批示。
附件:1.银川市国控企业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费用概算
2.银川市非国控企业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费用概算
3.外省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经费调查统计表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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