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灰渣场
相关问题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接到马力市长,代荣民、杨有贤副市长关于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灰渣场迁建相关问题的批示,市环保局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银川热电有限公司灰渣场的迁建,2013年2月26日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许宁主持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形成自治区政府11次专题会议纪要,纪要要求:“银川热电厂要尽快通过银川市相关部门向自治区对口部门报批新渣场建设环评、用地、规划等前置手续。”2014年3月5日,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赵小平再次主持会议,就银川热电有限公司灰渣场迁建进行了研究,形成了关于对银川热电厂灰渣场搬迁有关问题的《专报》,《专报》要求:“自治区环保厅、林业厅要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积极配合企业尽快办理环评、林评等相关前置手续。”
2013年2月27日,银川市政府组织市规划局、国土局、水务局、葡萄酒局、环保局等部门对新灰渣场进行联合选址。灰渣场新址初定后,市环保局要求银川热电有限公司尽快办理环境影响评价,2013年5月29日银川热电有限公司受理并委托环评机构编制报告,到2014年5月10日,银川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灰渣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完成并报市环保局审批。
因该项目涉及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及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基地等环境敏感区域,按照自治区政府相关纪要要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4年5月20日市环保局打报告建议该项目由自治区环保厅审批。对此问题自治区环保厅又召集市环保局、银川热电有限公司召开协调会,会议要求由银川市环保局组织环评。
2014年6月18日、25日,银川市环保局组织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管理局、自治区环境评估中心、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局、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银川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固废大队、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专家和代表15人,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技术评估。经现场堪查和会议评审,专家及相关部门一致认为,该项目紧邻国家级贺兰山自然保护区(最近处仅15米),位于贺兰山东麓百万亩葡萄文化长廊产业区、银川市地下水水源涵养区,属于银川市城市上风向,环境空气质量1类功能区,且选址不符合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专家意见项目选址不合理。也不符合市委已通过的市人大《关于加强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区保护等决定的请示》。按照项目选址是否可行以环评报告及专家技术审查最终结论为依据,我局通知企业另行选址。
在环评报告未编制完成,环保部门未批准前,银川热电有限公司擅自开工兴建渣场并倾倒灰渣,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单。
为妥善处理银川热电厂渣场问题,我局对银川热电厂、西夏热电厂的灰渣产生和处置情况又进行调查,目前西夏热电有限公司产生灰渣全部送往宁夏赛马水泥综合利用。参考西夏热电厂废渣的处置情况,我局与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瀛海天琛建材集团等水泥建材厂联系,协调处理银川热电厂灰渣问题。经过与赛马水泥沟通协商,赛马水泥厂同意无条件接收银川热电厂产生的全部灰渣,并配置专用密封车辆拉运,不增加银川热电厂费用,综合利用制作水泥建材产品。我局正积极与赛马水泥厂协商尽快接收银川热电厂灰渣事宜。为应对赛马水泥停产治理等突发情况,银川热电需要准备应急渣场,市环保局建议银川热电与宁东地区灰渣场接洽,在出现突发情况时,将产生的少量灰渣运往宁东进行处置,或在银川周边租用其他企业已经建成且手续齐全的渣场作为应急渣场。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