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13/2014-0152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4-10-16 |
责任部门: | 市环境保护局 | 发布日期: | 2014-10-16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环保局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银川市环保局党总支部换届选举
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支部:
现将《银川市环保局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党总支部委员会
2014年10月16日
银川市环保局党总支部换届选举
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共银川市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及《银川市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办法(试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公推直选工作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职数设置和资格条件
(一)职数设置
银川市环保局党总支部拟由5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人。
(二)党总支部委员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务工作,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较高的群众公认度。
竞职资格: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身体健康。
二、实施步骤及工作内容
银川市环保局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10月16—20日)
1、召开银川市环保局党总支部(扩大)会议
(1)学习传达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公推直选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领导班子思想认识。
(2)成立银川市环保局党总支部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
银川市环保局党总支部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工作。
组 长:陈学忠
副组长:尹伟康 赵立东 白治彪
成 员:王学萍 郭小宁 楚京彬 金玉梅 苟元珠
吴 昊 王惠娟 陈建平 韩 奕 张治中
2、制定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市直机关工委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10月21—22日)
通过召开有关会议和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开展公推直选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主要内容、方法步骤以及政策原则,全面动员、统一认识、部署工作,使党员、群众充分认识公推直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第三阶段:推荐初步人选,确定预备人选(10月23—28日)
1、发布公告:向党员群众公布经市直机关工委审核确定的党组织领导成员职数、任职资格、条件、推荐方式(过程包括个人自荐、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党组织推荐)等有关事项,并发布个人自荐表表样。
2、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党员自愿参加党总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报名,并在召开党员和群众推荐大会之前(即:2014年10月28日),将个人自荐表上交单位公推直选领导小组。
3、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
(1)2014年10月28日,召开党员和群众推荐大会,公布符合条件的党员名单,通报自荐人基本情况。参加推荐大会的党员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群众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20%(人员较少的单位要求全部参加)。
(2)由全体参会人员在符合条件的党员中按照初步人选多于候选人40%的比例推荐产生局党总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等额推荐机关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4、党组织推荐:2014年10月30日,由局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结合自我推荐和公开推荐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筛选,按照等额比例确定局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多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5、2014年10月30日将换届选举以及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市直机关工委对换届选举事宜及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
6、公示: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设立6889138举报电话,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第四阶段:大会选举
1、前期准备:确定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审定会议议程,完成局党总支部工作报告,制定选举办法,制作选票、发会议通知等。
2、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2014年11月6日):
(1)听取和审议上届机关党委总支部工作报告;宣读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换届选举及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
(2)清点到会人数;讨论通过选举办法;提名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3)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讲(演讲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目标、措施及任期承诺)
(4)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
3、将选举结果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局党总支部要把开展公推直选工作作为加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抓好各阶段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规范程序,严肃纪律。要切实把握“公推”和“直选”阶段的重点环节,规范程序操作。要加强对“公推直选”工作的监督管理,严禁一切非组织行为,防止出现拉票、说情等干扰推荐和选举的行为。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