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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20-0019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18-02-28
责任部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8-02-28
名 称:银川市环保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银川市环保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局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现将《银川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精神,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环保系统普法工作责任,深入持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在政府法制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落实我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银川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依据银川市市委《关于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局普法职责和任务,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局属各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环境执法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互动交流,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创新实践推动全民守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主题宣传相结合。在开展日常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根据本系统自身工作职能,结合“六五环境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坚持系统内部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执法主体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四)坚持普法宣传和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相结合。突出执法队伍,抓好普通工作人员,着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突出重点对象,兼顾全民普法,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突出宪法、常用法律、地方法规宣传工作,做好环保行业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五)坚持创新发展与增强实效协同。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普法对象的接受能力,不断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任务

   (一)细化责任分工。局属各单位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中。要详细梳理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社会普法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对象、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及时建立普法工作台账(见附件),并报局法制宣教科备案。

   (二)明确普法内容。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环保行业法律法规,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发展繁荣、民族和睦、宗教和谐、社会稳定。学习宣传自治区和银川市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促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坚持道德和法治相结合,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三)积极开展社会化普法。将“法律进单位”与干部教育实践大讲堂相结合,“法律进社区”与环保绿色社区创建结合,“法律进企业”与环保行业监管相结合,“法律进学校”与环保绿色学校相结合。局属各单位开展年度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积极引导和帮助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公民学法用法,推动法律进单位、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由“进”到“驻”转变,实现普法常态化。

  (四)突出主题开展普法。利用“六五环境日”、“12•4宪法宣传日”、节能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集中宣讲宣传、主体活动宣传、联合普法宣传、专项依法治理和发放宣传资料、粘贴宣传挂图、开展权威解读等方式,开展大规模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了解法律知识,增强遵法守法和依法办事意识。

   (五)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推动以案释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探索有效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制度,面向社会公众发布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编制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

  (六)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普法。局属各单位根据自身普法责任和工作实际需要,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或法律专家,开展法治讲座、专题培训和主题报告等活动。积极组建普法志愿者组织,通过社会化招募方式,使社会各界人士成为注册普法志愿者。健全完善普法志愿者组织工作机制和普法志愿服务项目,推进普法志愿服务工作。

 (七)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优势,不断创新普法节目、专栏、频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探索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注重依托环保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局各处室、各基层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落实好普法主体责任,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市局将根据各单位的普法工作进展情况,对相关责任主体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落实普法督导责任,确保普法工作任务的落实。定期对普法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采取问题倒逼方式,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切实履行责任,齐心协力推进。局属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推进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每年3月底前,对拟开展的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制定计划,确保年度工作的顺利开展。每年6月底前,报告半年普法工作情况,12月底前报送本年度普法工作情况。工作台账、工作信息和典型事例、经验做法等随时报送。

  (三)加强督查考核,确保落地见效。局属各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不断把普法工作引向深入。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普法工作,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评选表彰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模范的重要依据。

 

附件:

银川市环保局普法责任制工作任务台账

  


  


  


普法方式


参加人员


人数


活动简介


现场

情况

 

 

 

 

 

 

 

(一张全景正面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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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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