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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7463F/2023-0023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23-09-13
责任部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9-13
名 称: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银川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银川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声环境质量状况

(一)城市声环境状况

1.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2022年银川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共监测120点次(昼间、夜间各60点次),昼间总达标点次为57个,总点次达标率为95%;夜间总达标点次为54个,总点次达标率为90%。

2.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2022年银川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值为52.7分贝,区域环境噪声昼间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评价为“较好”。

3.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2022年银川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6.7分贝,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为适应城市发展,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银川市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重新确定了声环境功能区划,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现行声环境功能区,科学划定了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研究通过,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2月31日印发《关于调整银川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银政办发〔2021〕86号),正式发布《银川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12月22日印发《贺兰县县城和工业园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贺政办发〔2022〕142 号);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12月13日印发《永宁县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永政办发〔2022〕125号);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12月30日印发《灵武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灵政办发〔2022〕62号)。

二、噪声污染防治状况

(一)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按照主动预防,加强宣传,贯彻大小企业统筹兼顾的原则,第一时间向企业宣传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严格对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的管理,严把项目准入关,确保噪声监测达标方可投入生产。加强重点噪声排放单位的执法检查监测力度,督促企业通过内部布局调整和使用隔音、密封、吸音等手段,有效治理污染源,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确保重点排放源噪声排放达标。

    (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2022年,银川市166个规模以上在建施工工地均按照要求安装了噪声自动监测系统。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加强施工噪声源头控制,对全市申报登记在册建筑工地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申请施工内容是否属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到位,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规范开展夜间建筑施工噪声审批,全年共审批规模以上在建工地夜间施工561次,均及时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行政审批栏(http://sthjj.yinchuan.gov.cn/xzsp/)公开《夜间建筑施工噪声审批表》,并要求建设单位提前公告附近居民,促进政府、建设方与公众之间的互相联系和交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860余人次,检查建筑工地520余家次,立案查处噪声超标行为1起,共处罚款1万元。

  (三)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积极完善禁鸣、限行、限速等交通设施,2022年银川市共安装限行标志46套,在各学校所在路段和办公场所等敏感区域附近设禁止鸣笛标志8套,限速标志12套,电子警察9处,累计投入经费228.11万元。大力实施城区道路绿化景观建设,既美化了环境,又构建了城市道路两侧的声屏障。

    (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为有效减少社会生活噪声,降低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银川市加大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对银川纯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空调机房噪声扰民进了行政处罚。2022年,银川市涉及社会噪声处罚案件共1件,处罚金额0.4万元。

三、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一)健全法规规章方面

     与市人大、司法局对接开展合法性审查以及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形成《银川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正在按程序提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审议。2022年编制《银川市噪声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现已通过专家评审,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

  (二)提升噪声监测能力水平。

    2022年,银川市建成全区首个功能区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共布设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15个、区域声环境监测点214个和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90个,建设综合业务管理平台1个,同时完成噪声、气象和车流量数据的实时采集、远程监控,能够及时有效地掌握现场环境噪声动态情况。

  (三)持续加大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力度。

  利用多媒体手段公开环境污染投诉热线、渠道,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向市民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知识,特别是在“6.5”宣传月期间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噪声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组织召开建筑施工噪声防治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各建筑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充分认识到建筑工地噪声污染防治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提早防范,切实减少噪声扰民。

  (四)构建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开展“绿色护考”专项行动,保障全市考生宁静备考环境,制定印发了《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2年中高考期间“绿色护考”行动的通知》(银生态发〔2022〕120号),做到了早谋划早部署,为全市考生提供安静的复习考试环境,保障中高考考试顺利进行。发放《关于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建筑施工作业的通告》,停止对学校、居民住宅楼等周围建筑施工工地的夜间施工审批,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对考场周边进行“白+黑”昼夜执法巡查,严密防控考场周边噪声污染,确保高中考期间声环境质量良好;同时在高中考及公务员等全区、全市重要考试期间安排执法人员对各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施工工地和噪音点位进行提醒和劝阻,全天驻守巡查,累计查处违法施工行为160余家次,及时解决、应对发生的噪声污染问题。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经验

银川市功能区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使全市环境质量管理跃上新的台阶,为环境污染防治精准溯源、精准治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我市布设的15个自动监测站点涵盖文教、办公、居民住宅、道路交通等主要功能区,可实现噪声数据24小时不间断秒级监测,站点设置的LED显示屏,可及时、直观地满足广大市民群众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状况的知情权。同时完成噪声、气象和车流量数据的实时采集、远程监控,能够及时有效地掌握现场环境噪声动态情况,成为城市的“电子耳”。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严格环境准入

严格声环境准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设立噪声污染防治章节,明确建设项目环评明确噪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噪声 “三同时”验收管理,未通过验收的噪声排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运行。

(二)严格执法监管

认真查处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对不履行“三同时”制度、不申报登记、噪声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对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实施噪声污染限期治理、跟进落实、立案查处,确保实现重点噪声污染源排放达标。

(三)强化综合管理

根据新的声环境功能区划重新布设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含功能区、区域和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升级噪声自动监测网络,优化功能区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点位,加强对重点噪声源、热点和敏感地区噪声污染状况的自动监测能力与评价,形成固定监测与移动监测相结合、环境评价与污染监控相结合的噪声自动监测网络。待《银川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银川市噪声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修订、修改通过后尽快印发落实。

(四)突出重点领域

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交通项目的改扩建工程遵循“以新带老”的原则,对道路两侧超标区域采取建设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推进交通干线噪声治理工程,对道路、城市轨道和铁路干线两侧存在居民住宅且夜间交通噪声超标的路段实施优先治理工程,改善居民夜间声环境质量;采取建设隔声屏障等工程治理措施,使道路、轨道及铁路干线两侧受噪声影响的人口获益。  

(五)加强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人民群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加大噪声违法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多方面、多途径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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