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11640100MB1727463F/2023-0023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23-09-13
责任部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9-13
名 称: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第一批银川市“银川卫士”生态环境保护基金项目的通知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第一批银川市“银川卫士”生态环境保护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园区:

为助力银川市“三新”产业发展,进一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按照《银川市“银川卫士”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第一批银川市“银川卫士”生态环境保护基金项目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银川市“银川卫士”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以下简称“生态环保基金”)遵循诚信申报、公正受理、择优支持、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项目申报范围

  (一)节能减碳项目

1.制造业节能减碳改造项目;

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梯级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综合能效提升工程;

3.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与综合能效提升工程;

4.重大绿色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研发推广项目;

5.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能源高效利用项目;

6.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及愿意率先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的园区和企业等。

(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

制造业实施清洁能源生产技术改造、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及重大环保技术示范项目。

(三)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

2.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

3.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项目;

4.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

(四)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项目

1.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节约项目;

2.促进节水型产业和企业发展,推动能源、化工、建材等高耗水产业节水增效,推广应用节水技术装备,企业实施用水计量和节水技术改造,企业间串联、分质、循环用水设施建设等各类环保、节能设施建设改造等项目。

(五)其他在环保方面社会效应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等。

以下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态环保政策、技术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项目。

2.未如实提供资料。

三、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单位应为银川市依法设立的、符合资金奖补或贷款贴息范围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符合项目申报范围的园区。

以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项目为主。项目实施时间为2023年。

申请贷款贴息项目必须是符合条件,投资较大,预期社会效应显著,银行已经承诺贷款的新建项目。

四、生态环保基金的补助标准

  一)资金奖励标准

  单个项目单次奖励不超过50万元,累计不超过300万元。对有重大环保贡献的个人、协会等非营利机构单次奖励不超过5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20万元。

(二)贷款贴息标准

原则上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0-80%予以补贴,年度贴息不超过130万元,单个项目最长贴息年限不超过三年,累计贴息总额不超过400万元。

(三)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资金奖励和贷款贴息政策。

(四)贷款贴息额度依据项目投入规模、社会效应、环保指标等因素综合评定。

五、项目申报材料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申请报告和生态环保基金申报表;

(二)项目立项批复或核准、备案文件;

(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

(四)项目信用承诺;

(五)近2年无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证明;

(六)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六、项目申报程序

1.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对本行业本领域符合申报范围的项目统一进行推荐申报,将项目申报资料收集汇总初审后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申报项目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1份,申报纸质材料不予退回。

2.市生态环境局会同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奖励意见。项目达标验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达到治理目标)后,经领导小组复核报请市政府研究通过后,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办理奖励资金拨款手续。

3.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和专家结合项目具体情况、预期效应、基金资金池余额等因素进行审核提出贴息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贴息一律实行“先付后贴”的办法,即先由项目单位向银行付息再申请拨付贴息补贴,贴息实行逐年报批。

4.市生态环境局将对申报项目分两批集中审核,通过专家评审的申请项目进入项目库,年度生态环保基金资金数量有限,原则上申报项目“先入库先安排”。


附件:1.银川市“银川卫士”生态环境保护基金申报表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银川市“银川卫士”生态环境保护基金实施细则(试行)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马晖、罗璇,8679803)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