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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7463F/2023-0023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23-09-13
责任部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9-13
名 称:2023年全市环境应急管理暨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环境应急管理暨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应急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以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生态环境安全工作部署,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安全,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睁着眼睛睡觉”的高度警觉,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抓实推进各项环境应急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一、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一)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

按照应急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做到全年不出现人员脱岗和信息漏接、漏报情况,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不定期开展值班抽查,通报抽查情况。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及特殊敏感时段值守和环境安全保障,并开展现场检查。(责任单位: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二)强化应急事件处置

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各分局、监测站要在事件处置中同步做好影像、数据等资料收集。对初判为一般等级及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或涉危涉重、涉污染治理设施和饮用水水源地等情形的突发环境事件,各分局主要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开展应急处置。

(三)加强应急事件评估工作

深化“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工作,对辖区内发生的每起突发环境事件开展应急处置评估,查明事件发生原因并进行调查分析,限时整改,总结事件教训,举一反三,提高调查评估水平和环境风险整体防控能力,各分局要在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后将相关资料报送政策法规科。

(四)完善应急部门联动机制

加强与公安、交通、应急管理、工信、消防、水务等部门协同联动,在信息通报、联防联控、联合处置、联合调查等方面形成工作机制。大气、水、土壤等科室要积极探索建立跨县(区)界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二、抓实源头管理,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安全工作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做好环境风险排查、隐患整治验收、预案编制备案、应急演练评估、救援物资储备等各项工作,组织重点风险源企业开展环境风险管理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培训,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并建立完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强化整治效果。各执法单位要每月汇总隐患排查台帐,以排查问题为导向,明确整改时限,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排查台帐报政策法规科。

(二)推进大气环境风险防控

实行区域、时段重点防控,按照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的原则,对工业企业、机动车、建筑工地等实行重点监控。加强有毒有害气体和尘毒危害整治工作,有针对性的做好工业企业大气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力争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优化污染天气应对体系,增加重污染天气会商频次,实施科学分析,提前预警,有针对性采取防控措施,抓好防控工作落实,尽最大努力消除重污染天气。

(三)加强重点流域区域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沿黄排水沟综合整治力度,深化危险化学品排放管控,强化汛期重点监控企业监管力度,落实汛期水环境预警预报工作,全面实施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项目,10月底前编制完成四二干沟等6条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预案并建立响应清单,提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能力。

(四)强化土壤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治,不断增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尾矿库“一库一策”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严格准入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开发利用,确保全市土壤环境安全,让人们吃得放心、住的安心,为建设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贡献力量。

(五)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加强各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坚持隐患排查和定期巡查结合,突出监管重点,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水平,做好核与辐射安全执法工作,落实企业核与辐射环境自行监测,确保各类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安全利用。加强对放射性废物安全贮存与处置的监督,做好废放射源和放射废物收贮、运输和集中管理,确保放射性废物和废放射源100%安全收贮。

(六)重点污染企业的环境风险管理

加大工业园区的监管力度,督促工业园区建立和完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加大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力度。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控,增加检查、监测频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从快从严从重查处。

(七)大力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以“环境安全专项行动大排查”为抓手,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采取停产整顿、挂牌督办等手段,切实抓好环境安全大检查、节假日、重要会议活动期间等的环境安全专项行动,督促重点环境风险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危化品生产使用运输贮存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时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

(八)提升应急预案管理水平

结合区域环境风险变化、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和预案有效性衔接评估结果,推动预案及时编制、修订、备案,开展应急预案抽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并限期整改落实,提升预案质量。

三、落实人员物资,大力推进应急队伍能力建设

(一)规范全市应急队伍组织架构

在市级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架构下,各分局、支队明确1名环境应急工作专职人员,细化工作职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内设科室负责应急监测工作,落实应急监测值守制度。

(二)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各分局要梳理全市较大及以上风险企业名单,制定重点风险企业的年度环境应急演练计划,督促指导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环境应急演练,以实战应对的要求,不断提高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三)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按照同时应对两起一般及以上等级事件的目标要求,监测站要配备环境应急监测仪器装备,推进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和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园区及企业储备、部分物资生产企业保障的多形式储备共享体系,配备现场处置、现场应急监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等物资。

(四)完善市级环境应急平台建设

依托市级生态环境监控平台,积极推进全市应急平台建设,完善环境风险企业基本信息、环境风险物质使用和贮存量、环境风险物质特性和处置方法等信息,实现实时查询功能。

四、抓好安全宣传,全面做好信访投诉工作

(一)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各分局要以“6.5”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环保、安全法规及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适时组织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和企业环境应急管理负责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监测、常见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和应急防护等方面的培训,熟练掌握各种应急器材的使用方法,不断提高环境应急管理人员科学决策水平、环境应急综合应对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

(二)强化生态环境污染信访问题查处力度

抓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信息畅通,切实杜绝迟报、轻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现象,全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从根源上积极应对环境网络舆情问题。通过跟踪、收集、分析媒体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报道,及时、客观、准确、主动宣传发布已经认定的信息,客观公布事件进展、处置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有效避免生态环境舆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分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银川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要求,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与应急处置机制,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环境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环境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全市环境应急事件处置能力。

(二)强化协作配合

各分局、各单位要按照本年度全市环境应急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措施时限。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制定有效政策措施,形成合力,破解监管难题。要督导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主动查找整改自身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水平。

(三)加强安全防控

各分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同时,要明确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落实隐患排查、督查检查、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做到环境应急和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确保本年度全市生态环境应急和安全生产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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