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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727463F/2025-00034 | 发布日期: | 2025-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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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名 称: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领导信息 |
陈 东(党组书记、局长)
陈东,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李淑娟(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淑娟,女,1975年5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机关运行、政务公开、效能考核、宣传维稳、规划科技、财务审计、土壤和自然生态保护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土壤与自然生态保护科、金凤分局。
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 佳(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佳,女,汉族,1980年9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政策法规、法治政府建设、环保督察、行政执法、环境应急和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科、西夏分局、灵武分局、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向伯安(党组成员、副局长)
向伯安,男,汉族,1975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大气生态环境、环境监测、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战等工作。
分管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建科)、大气生态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科)、兴庆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联系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
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许伟宁(挂职,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伟宁,男,汉族,1983年10月出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水生态环境等工作。
分管水生态环境科、贺兰分局。
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孟庆龙(挂职,党组成员、副局长)
孟庆龙,男,汉族,1979年6月出生,研究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碳排放权、排污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息化等工作。
分管大气生态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科)、政策法规科涉及改革工作和永宁分局、信息中心。
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快捷高效运转,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岗工作制。陈东、李淑娟互为 AB岗,李佳、孟庆龙互为 AB岗,许伟宁、向伯安互为 AB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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