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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3/2019-00013 | 发布日期: | 2019-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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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名 称: | 关于调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生态环境局,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稳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以下简称“垂改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黄振亚 党组书记
副组长:张 杰 局长
成 员:张华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晓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康 勇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金龙高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江辉 办公室主任
王惠娟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郭小宁 市环境监测站党支部书记
张欣荣 市环境监测站站长
金玉梅 市环境信息中心主任
嵇宏伟 兴庆区环境保护分局局长
刘 虎 金凤区环境保护分局局长
王彩茹 西夏区环境保护分局局长
杨学生 贺兰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建新 永宁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吉东 灵武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张华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机关王江辉、曹婧,环境监察支队王惠娟和环境监测站张欣荣组成。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紧密结合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把握改革方向,研究制定改革政策措施,审定相关配套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落实改革任务,确保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推进。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全区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银川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银川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总体工作方案》及有关配套材料;
2.负责提出成立全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下设办公室职责的意见;
3.负责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银川市编办沟通协调垂改备案工作;
4.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全市各部门按照《总体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生态环境垂直管理改革工作;
5.负责组织生态环境垂直管理改革领导小组有关会议,起草领导讲话及会议材料,并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6.负责对全市生态环境机构的职责、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临时用工及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摸底、把关和审核;
7.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垂直管理改革调研和督查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垂改工作;
8.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我市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9.负责对全市垂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自评估报告和总结报告;
10.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办公室
(1)配合开展领导小组有关会议会务工作;
(2)负责做好垂改工作后勤保障工作;
(3)配合把关有关领导讲话、工作报告、工作汇报、经验交流材料等;
(4)负责对接市财政局,做好垂改过程中涉及经费预算、专项资金、公用经费、财务移交等工作;
(5)指导生态环境垂直管理改革中涉及的资产、财务经费的审核、划转、交接和分配工作,做好账务清理和清产核算工作;
(6)负责涉及生态环境垂改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发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7)配合做好垂改后全市环境保护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内设机构设置等工作。
2.环境监察支队
环境执法垂改过程中配合垂改办提出全市环境执法监督所需岗位、职责职能、人员编制数量、工作经费预算等,明确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职能划定。
3.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垂改过程中配合垂改办做好监测事权上收、内设机构设置、工作经费预算、工作职责职能划定等工作。
4.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在垂改办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垂改工作的全面推进。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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