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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7463F/2022-00050 发布日期:2021-10-22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关于冯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冯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20211014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冯莹任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免去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副科长职务;

吴延岭晋升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永宁大队三级主任科员;

何佳晋升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四级主任科员;

焦海梅晋升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四级主任科员;

卫宁晋升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西夏大队四级主任科员。

以上人员中,冯莹任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从党组会议研究任职之日起计算。



中共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10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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