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宁环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2020年6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发改委、工信局等部门和特邀专家组成验收检查组,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的效果进行审核验收。经审查,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具备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条件,现形成以下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
1.该公司成立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宁夏创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审核报告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和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
2.企业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经筛选确定污水处理站维护改造方案为此重点,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 15 个,实际实施 16 个(1 项为持续清洁生产阶段新增方案),实施率达到100%。
3.企业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466.35 万元,年节电 160.92 万千瓦时,节天然气 27.4万立方米/年,节水 13.54 万立方米/年;可减排 CO2 625.19吨/年,减排 SO2 量为6.10吨/年,减排 NOx 1.78吨/年,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4.通过专家组评审打分,你公司达到自治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验收结果为“合格”,同意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请你公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