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西夏分局、贺兰分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公布2021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确定宁夏恒康科级有限公司等3家为银川市2021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见附件),为深入开展2021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列入2021年强制性清洁审核名单的重点企业严格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规定,于2021年6月30日前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10月30日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方案的制定,并向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评估申请;2022年4月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并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当地主要媒体或企业网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二、请各有关分局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有关法规、政策及技术导则的要求,督促属地重点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确保审核质量和审核进度。
三、市生态环境局将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作为重点企业申请环保专项资金的前提条件,将实施清洁生产的减污绩效作为核算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的重要依据。
四、列入名单的重点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或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39条予以处罚,并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主要媒体上对违法行为予以曝光,适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记入其信用记录。
联系人:徐聪聪联系电话:8679803
附件:2021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日
附件:
2021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
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1.宁夏恒康科技有限公司
2.泰山(银川)石膏有限公司
3.宁夏隆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