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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20-00328 发布日期:2020-09-03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11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116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银川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市水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协办。我局在接到委员的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冯莹负责办理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自治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的安排,市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市政等部门,协同发力,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坚决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一)强化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监督管理,防止重金属等污染进入农田。主动向社会公开2020全市19家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涉重金属重点企业排查整治,组织对全市16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排查整治,其中已停产或拆除搬迁7家、未建设1家、8家在产。其中,1家需要清理整治的宁夏春明金属粉末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已全部清理,已切断污染物进入周边农田的途径,完成整治。

(二)持续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开展城市、县、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对全市现有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现场检查,组织各县(市)区排查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排查发现问题22个。自治区印发“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组织各县(市)区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开展保护区划定工作。

)不断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能力。制定印发《银川市2020年土壤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标;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下一步科学实施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打下基础。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助力实施14个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全市266个行政村共1181个自然村,已完成污水治理的自然村927个(包括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站和建设三格式化粪池三类),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的30%考核目标。

)强力推动农村垃圾治理。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示范建设,市市政管理局制定印发《银川市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银川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细则》,完善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基础治理体系标准。召开全市农村乡镇垃圾分类推进会,组建市级“美丽乡村·爱卫同行”宣讲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讲活动。目前,全市共有36个乡镇(包含农牧场等)286个行政村,2331个自然村队(组),其中已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乡镇有10个,占比27.8%,行政村有33个,占比12.3%。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农村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年活动,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行政村共计258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为90.21%,达到前期制定的目标90%。

(五)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银川市2020年农业“三减”行动及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对2020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安排。我局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检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效解决粪污污染土壤环境的问题。农业“三减”行动。2020年上半年,各县(市)区共建设农业“三减”示范区88个,面积7.55万亩。全市290家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的规模养殖场280家,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秸秆综合利用“五化”途径逐步完善,综合利用体系基本建成,确保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六)多部门联合督查检查矿山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出台办法规范贺兰山银川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要求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加大污染防治投入,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避免造成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依法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没有环评手续或不按环评批复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到位或不正常使用、对贺兰山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媒体曝光并依法从严处罚。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U/T433-2008),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饮用水水源标志及隔离设施的管理维护。将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落实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一次。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本地水质本底状况确定水源、供水、水龙头出水等监测项目并组织实施。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各县(市)区政府以农村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对可能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化工、造纸、冶炼、制药等风险源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等风险源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排查清单。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县(市)区政府编制整治方案,全面进行清理整顿。结合水源地实际情况,实施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一步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监管工作。对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坚决依法拆除或者关闭,严禁违法排污,确保饮用水安全。

)大力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建立从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到末端全体系环境监管。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依法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和水生生态保护。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稻渔立体生态种养等健康养殖方式,加快推进养殖节水减排。发展不投饵滤食性、草食性鱼类增养殖,实现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以渔净水。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严格管理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使用量,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工程,加快推广水肥一体化施肥技术,推进有机肥、缓释肥利用,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大力推广机肥料替代化肥技术,加强种养沼(气)对接,扩大沼肥应用。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工作,健全病虫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农作物有害生物信息监控系统,中短期预报准确率达到95%以上。指导科学精准施药,减少不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农药投入品质量标准,示范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提高农药利用率,大力推广植保无人机等先进、高效植保机械,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均达到40%以上。

(三)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沟渠的清淤疏浚。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自查,明确黑臭水体名称、地理位置、污染成因和治理方位等,建立名册台账。排查完成后,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排查情况积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水产养殖、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改厕工程,切实做到互促共进,逐步消除农村臭水体。

联系人:孙娜

    联系电话:8679815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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