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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7463F/2022-00222 发布日期:2022-07-22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38号“关于加快推进银川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协办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38号“关于加快推进银川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协办的答复

市农业农村局:

现就尚和峰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银川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强化规划引领,分类有序推进。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状况调查,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并落实《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短板。目前,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按流程规定提请辖区政府印发实施。

二、狠抓项目建设,补齐设施短板。一是组织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谋划2022年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农村污染防治环保补助资金,加快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西夏区和灵武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录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计划申请中央资金7906.62万元。二是扎实推进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2021年共谋划实施1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目前,10个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行,其余2个项目正在加快建设。截至目前,银川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70.7%,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到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的考核目标。

三、健全保障机制,做到建成用好。一是制定印发《银川市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监管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健全“以县为责任主体、乡镇为管理主体、村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形成“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察”的“五有”长效运行维护管理机制,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二是引入社会资金,探索第三方运行的管理模式。积极指导各县(市)区撬动社会资金投入,从单纯依靠财政性资金向多元投资、多方参与合作方式转变,探索委托专业公司建设、运行、管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模式。比如,兴庆区政府采取特许经营模式,整合美丽村庄、生活垃圾、人居环境等各类专项资金,完成兴庆区部分农村户厕改造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贺兰县政府与宁夏水投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统一实施全县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在立岗镇金星村和星光村、南梁台子村等自然村开展污水治理试点工作。

四、实行动态管理,整治黑臭水体。组织各县(市)区对农村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排查,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加强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区控农村黑臭水体6条(永宁县2条、兴庆区4条),已完成整治并销号3条,剩余兴庆区3条农村黑臭水体正在按照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整治方案进行整治。

联系人:王媛

联系电话:8679815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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