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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5-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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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解读单位: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政策原文: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银川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银川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5年1月3日,银川市生态环境、发改、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印发《银川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01 编制背景
大型活动碳中和是什么?在减排先行的前提下,通过购买碳配额、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银川市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等方式,抵消大型活动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国家:2019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规范了基本要求和流程,提供了通用规则,并提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相关典型案例的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
银川: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中,银川作为重要节点城市,大型活动场次数量位居全区前列。同时,已搭建银川市“六权”改革一体化服务平台,能更好的与国家“双碳”战略协同,打造低碳试点和碳交易试点城市,推动形成可借鉴、可实操的活动碳中和示范案例和经验做法,助力碳中和目标实现。
02 主要内容
1.《方案》基本原则
坚持减排先行;
坚持科学规范;
坚持公开透明。
2.《方案》主要目标
2025年:构建银川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以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为实施主体的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体系,创建3个及以上大型活动建设试点示范案例。
2026年:创建5个及以上大型活动建设试点示范案例,全方位、多领域推广各类活动积极参与碳中和,提高碳中和理念在群众当中的知名度,后期逐步形成崇尚绿色低碳的社会新风尚。
3.《方案》实施范围
全市区域内参加人数在1000人及以上的较大规模聚集行动,包括演出、赛事、会议、论坛、展览、宣传、捐赠等。中小型活动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以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为重点,鼓励各类企业、社会团体组织等单位和个人自愿参与。
4、碳中和的实施要求
Ø 流程要求
01筹备阶段:制定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计划;
02举办阶段:实施减排措施;
03收尾阶段: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抵消温室气体排放量、通过购买碳量或社会捐赠的方式确认碳中和。
Ø 实施计划要求
大型活动组织者应按照《银川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在筹备阶段制定碳中和实施计划。
(一)确定核算边界
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边界,至少包括举办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鼓励包括筹备阶段和收尾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二)识别排放源类型
大型活动排放源类型包括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外部输入电力排放、交通排放、住宿排放、餐饮排放、活动耗材隐含排放、废弃物处理产生的排放等。
(三)提出减排措施实施方案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减排措施实施方案,优先开展减排行动。减排措施制定可参考《银川市大型活动减排措施指引》。
(四)预估排放量
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方法可参考《银川市大型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参考方法(试行)》。
(五)抵消方式
大型活动组织者根据预估排放量提前计划抵消方案,具体抵消要求依据《方案》第三条。
Ø 抵消方式要求
1.抵消方式:购买碳信用、碳配额、社会捐赠
使用银川市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实施碳中和的,按规定程序在银川市“六权”改革一体化服务平台进行注销;通过碳配额、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等实施碳中和的,按规定程序在相应的碳配额或CCER注册登记机构注销。已注销的碳配额或CCER应可追溯并提供相应证明。有关注销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抵消时间:
大型活动碳中和的完成时间原则上不晚于大型活动结束后一年内。鼓励提前有序做好碳中和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联系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获取完成碳中和的证明材料。
抵消优先级推荐:
经银川市“六权”改革一体化服务平台备案的碳普惠项目产生的减排量;
全国碳排放配额;
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其他经银川市碳普惠主管部门认可的减排量。
Ø 声明要求
大型活动组织者在实现碳中和后向社会做出公开声明,声明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活动名称;
活动类型;
活动时间;
活动减排措施执行情况;
活动温室气体核算边界和排放量;
碳中和的抵消方式;
实现碳中和阶段和日期;
碳中和证明书获取情况(如有);
活动组织方(人)和声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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