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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9-00024 发布日期:2019-04-15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工作要点

及责任分工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全区生态环境系统担当作为 转变作风 服务发展主题活动动员会精神,融入大局,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坚决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稳妥有序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美丽新银川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1.8%,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18年下降2.7%,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8年下降2.3%。黄河、典农河等地表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丧失使用功能(劣类)水体断面比例为0,黑臭水体消除或基本消除比例达到100%,新增黑臭水体整治达到不黑不臭,6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保持在100%,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优于类比例保持在66.7%(剔除本底值),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2019年第四季度水质综合评价达到类。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减排任务,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进一步下降。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政治引领,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责任领导:黄振亚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支部,各科室、下属单位各县(市)区分局

2.加强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扎实开展担当作为 转变作风 服务发展主题活动,把学习教育、提高认识、整改落实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着力解决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推进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干部职工精神状态明显转变,工作绩效得到明显提升,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责任领导:黄振亚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科室、下属单位各县(市)区分局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不断加强纪律教育,发挥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案例警示的教育作用,牢固树立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紧盯选人用人、资金分配、监管执法、项目招标、工程建设等重要环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现象。

责任领导:黄振亚、康勇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科室、下属单位各县(市)区分局

(二)健全体制机制,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

4.推进环保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研究细化改革方案,配合完成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协调组建市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统筹推进市、县两级生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配齐配强干部队伍。协调成立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完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体制。

责任领导:张华峰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科室、下属单位各县(市)区分局

5.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环境信用管理联合奖惩机制,扩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强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落实排污许可制改革,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严格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探索实施风险警示牌制度,从事后查处事前预防转变,提高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意识。

责任领导:张华峰

牵头部门:项目科、法制科

责任部门:支队、各县(市)区分局

(三)深化污染防治,确保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6.打好蓝天保卫战。

(1强化燃煤污染综合治理。配合市政部门做好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实施一批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供暖工程,全面完成燃煤锅炉治理;配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配煤中心建设,深化散煤治理工作,加强全流程煤质监管。

责任领导:金龙高

牵头部门:大气科

责任部门:支队、各县(市)区分局

(2强化扬尘污染治理。协调配合住建、国土、林业、综合执法监督、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建筑工地扬尘、裸露土地扬尘、道路扬尘及重点区域扬尘防控工作,加强秸秆禁烧和氨排放控制。

责任领导:金龙高

牵头部门:大气科

责任部门:支队、各县(市)区分局

(3强化工业废气治理。开展燃煤电厂专项治理行动;完成石化、水泥、焦化、有色、燃煤锅炉(工业)等重点行业脱硫除尘、脱硝改造;深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全面清理整治重点区域涉VOCs排放企业

责任领导:金龙高

牵头部门:大气科

责任部门:支队、各县(市)区分局

(4) 强化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监测监控监管。完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开展环境空气质量VOCs监测,建成一套VOCs 组分自动监测系统,对银川市臭氧污染成因及对策进行深入研究。启动移动源工程机械试点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管装置工作。

责任领导:金龙高

牵头部门:大气科、监测站

责任部门:支队、各县(市)区分局

(5)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提高空气质量精准预测预报能力,充分利用超级站及移动在线源解析等环境气象综合观测数据,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决策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责任领导:金龙高

牵头部门:大气科、监测站

责任部门:支队、各县(市)区分局

7.打好碧水保卫战。

(1) 配合抓好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进一步完善、提升、优化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2019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4%以上,县城达到84%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争取达到85%以上。

责任领导:高晓杰

牵头部门:水科

责任部门:支队、监测站、各县(市)区分局

(2) 深化重点入黄排水沟整治。通过控源截污、生态修复、末端治理等综合整治措施,指导全面完成四二干沟、中干沟等人工湿地建设,加强运维管理,有效解决黄河母亲河污染隐患,确保水质达标。在2018年入黄排水沟综合治理的基础上,2019年确保水质基本达到类标准。

责任领导:高晓杰

牵头部门:水科

责任部门:支队、监测站、各县(市)区分局

(3) 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监督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问题进行摸底,建立清单,开展整改销号。推动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20196月,县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和规范化工作。2019年底,完成收尾工作和规范化建设验收评估。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监管,保障饮用水安全,逐步建立健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高晓杰

牵头部门:水科

责任部门:支队、监测站、各县(市)区分局

(4) 继续实施取缔排污口工作。进一步排查排污口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巡查,加强管控,全面取缔重点入黄排水沟污水直排口,坚决杜绝新增直排口。已封堵的排污口坚决不予开封,加强已批准保留排污口管理,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同时达到批准保留时限的要开展取缔工作。

责任领导:高晓杰

牵头部门:水科

责任部门:支队、监测站、各县(市)区分局

(5) 配合推进河湖长制任务目标落实,配合河长办做好辖区内湖泊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摸清底数、现状,做到应管尽管。加快编制或修改完善湖库一湖一策方案。全力抓好典农河、阅海等重点水体保护与治理,采取控源截污、生态补水、人工湿地相结合,推进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

责任领导:高晓杰

牵头部门:水科

责任部门:支队、监测站、各县(市)区分局

(6) 配合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进一步深化建成区9条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加强内源治理,清理沿岸积存垃圾和水体底泥,严防二次污染,实施水体和岸带生态修复,确保水体黑臭问题不反弹。

责任领导:高晓杰

牵头部门:水科

责任部门:支队、监测站、各县(市)区分局

(7) 抓好工业源头污染防治。指导督促提高污水设施运行技术水平,实现稳定达标运行。对超标和超总量排污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完善形成污水处理厂负主要责任、园区管委会负领导责任、生态环境部门负监管责任的管理体系。

责任领导:张华峰

牵头部门:支队

责任部门:水科、监测站、信息中心、各县(市)区分局

8.打好净土保卫战。

(1) 开展农用地质量类别划定。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国家发布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

责任领导:高晓杰

牵头部门:土壤科

责任部门:监测站、各县(市)区分局

(2) 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坚决杜绝毒地开发,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推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乡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落实土地用途改变及流转过程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制度。

责任领导:高晓杰

牵头部门:土壤科

责任部门:支队、监测站、各县(市)区分局

(3开展污染地块相关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对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根据初步调查报告,确定污染地块名录,建立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建立和完善污染(疑似污染)地块信息沟通机制,对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实行联动监管,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管控。

责任领导:高晓杰

牵头部门:土壤科

责任部门:支队、监测站、各县(市)区分局

(4) 加强固危废环境监管。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强化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黄河清废行动,杜绝洋垃圾、危险废物入境,开展固体废物堆场整治、五废加工利用规范整顿等专项行动。

责任领导:张华峰

牵头部门:支队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分局

(5) 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处置。配合市政部门深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垃圾分类处置新机制,完成非正规垃圾填埋(堆放)场整治年度任务。

责任领导:高晓杰

牵头部门:土壤科

责任部门:支队、各县(市)区分局

(6) 督促贺兰县抓紧实施土壤修复与治理试点项目,并按时限完成修复治理任务。

责任领导:高晓杰

牵头部门:土壤科

责任部门:贺兰县分局

9.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联合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按照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的要求,建立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保障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农药持续减量,在绕城高速以内全面禁用化肥、农药、除草剂,其他地区使用量降低20%;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体系,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责任领导:高晓杰

牵头部门:土壤科

责任部门:水科、支队、监测站、各县(市)区分局

10.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及维修机构监督管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逐步完善机动车尾气监测系统建设,大力整治排气不达标车辆

责任领导:张华峰、金龙高

牵头部门:大气科、支队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分局

11.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1) 完善生态保护红线体系。按照国家、自治区的部署要求以及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勘界定标工作针对与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存在的边界纠纷,以及生态环境部遥感监测偏移,与保护区实际管理存在误差等问题,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遵循面积不减、形状不变的校正原则,督促灵武市推进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保护区边界问题。

责任领导:高晓杰

牵头部门:土壤科

责任部门:支队、各县(市)区分局

(2) 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通过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继续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严守生态功能的保障基线,严守环境质量安全底线,严守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坚决保护好贺兰山、白芨滩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同时,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

责任领导:高晓杰

牵头部门:土壤科

责任部门:规划计划科、支队、各县(市)区分局

12.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编制实施噪声污染防治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统筹组织开展工地夜间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企业噪声整治行动,严控噪声污染扰民。

责任领导:金龙高

牵头部门:大气科

责任部门:支队、各县(市)区分局

(四)强化监督管理,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13.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持目标、问题导向,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统筹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强化对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督查督办,严禁降低标准、杜绝变通走样,确保按时完成2019年度16项整改任务。组织开展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投诉举报件办理情况回头看,对督察组转办的616件信访投诉件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有效解决。充分运用一报一台一网等媒体平台,及时公开反馈问题整改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94月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问题取得阶段性明显进展。

牵头领导:张杰

责任领导:张华峰、高晓杰、金龙高

牵头部门:大气科、水科、支队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分局

14.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继续推进环境执法巡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体系,推进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入黄排水沟沿岸沿线巡查、工业园区、涉VOCs企业、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执法监管,坚持联合执法、重拳执法、规范执法

责任领导:张华峰

牵头部门:支队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分局

1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继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区域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及备案,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环境应急演练,进一步规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响应、监测和处置程序,确保环境安全。

责任领导:张华峰

牵头部门:大气科、支队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分局

(五)践行绿色发展,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16.组织协调生态立市工作。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推动2019年生态立市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对生态立市战略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

责任领导:高晓杰

牵头部门:土壤科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各县(市)区分局

17.推进银川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持续推进《银川都市圈建设银川市三年行动计划》,落实《银川市推进银川都市圈建设2019年工作计划》。紧盯生态环境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推进生态环境共保共治,确保银川都市圈生态环境改善取得重要

责任领导:张华峰

牵头部门:规划计划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各县(市)区分局

18.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控,配合自治区完成“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和落地。严格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准入,配合自治区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配合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开展项目环评审批。

责任领导:张华峰

牵头部门:项目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各县(市)区分局

19.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2019-2020年行动计划》,牵头组织开展提升城市品质专项行动,积极协调市文化、教育、住建、水务、园林、卫生健康等部门,持续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牵头领导:张杰

责任领导:张华峰

牵头部门:项目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各县(市)区分局

20.整改创建文明城市。牵头组织全市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环境组相关部门和三区政府,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体系中生态环境指标,查找差距,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开展城乡生态环境攻坚战,全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助力打赢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翻身仗”。

牵头领导:张杰

责任领导:张华峰、高晓杰、金龙高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大气科、水科、支队、各县(市)区分局

(六)抓好能力建设,稳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21.强化生态环保法治建设修订《银川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银川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制定《银川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实施规范》。开设以案释法专题栏目,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完善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建立实施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和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工作协同机制。聘用法律咨询专家团队,发挥法律顾问团队法律智库作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责任领导:张华峰

牵头部门:法制科

责任部门:支队、各县(市)区分局

22.加强监测能力建设。配合自治区完成我市跨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实时数据联网和区控水质监测断面(点位)采测分离工作。继续开展重点河湖沟渠、空气质量监测发布点的数据监控和信息发布,完善空气质量预测和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报会商制度。

责任领导:金龙高

牵头部门:规划计划科

责任部门:大气科、监测站

23.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污水排放智能控制系统日常运行管理水平,积极推进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任务,启动官方网站升级改版项目。对全局现有业务应用系统进行集成、整合,实现数据资源的综合利用,建成适应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的环境信息化管理体制,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者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支持与服务。

责任领导:高晓杰

牵头部门:信息中心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各县(市)区分局

24.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责任领导:高晓杰

牵头部门:污染源普查办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各县(市)区分局

25.强生态环保投入保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与管理,加大中央、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争取力度督促加快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和环境监管能力项目建设。强化项目资金管理,落实项目管理绩效考核与评价,提供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责任领导:张华峰

牵头部门:规划计划科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各县(市)区分局

26.加强生态环境宣传。以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引导为主,充分利用新闻网站、报刊电视、“两微一端”等宣传媒体,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报道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动态,传递银川环保好声音讲好银川生态环保故事。做好·环境日、低碳日等专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以实际行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责任领导:张华峰

牵头部门:法制宣教科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各县(市)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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