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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9-00083 发布日期:2019-11-15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生态环境系统“找差距、抓落实”视频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的通知》(宁环发〔2019〕103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银川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市环境监察支队   孙卓然

    电  话:0951-8679845

邮  箱:zhengjike@126.com

 

附件:银川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

 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的通知》(宁环发〔2019〕103号),市生态环境局决定从即日起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对隐而不见的违法排污行为开展一次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大改进,找准“治标”的突破点,加大“治本”的攻坚度,切实做好生态环境风险管控工作,助力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区生态环境系统“找差距、抓落实”视频会议精神为契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能力建设,以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的态度,通过市县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的方式,扎实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彻底解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污染问题,坚决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二、排查方式及重点范围

排查方式:按照“全面排查、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要求各县(市)区采取无人机航测、奥维卫星地图定位,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以及排污疑难点查缺补漏“三级排查”模式,紧盯“三个方面”,桥下、水下等无人及航测盲区,可能隐藏排口的敏感区域;老工业聚集区、贺兰山沿线、废弃企业、闲置厂房等容易忽视的重点区域;以及通过无人机等高科技筛查提供的疑似点位要查,日常检查执法没有去过的地方也不能放过,通过“三级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同时,按照分工包片由局领导带领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开展分组下沉抽查,针对前期专项行动已排查出的存在问题的区域和点位实施点穴式精准督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使用移动执法APP在线上报,并移交属地解决。

排查重点范围:全面查清隐藏的废弃矿坑、矿井、沟塘、采砂场、滩涂、工业废弃地等盲区死角;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污水处理厂、涉危废(废弃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工业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风险防范情况、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同时结合辖区实际,开展重点排查兴庆区重点排查月牙湖万亩养殖园区、河东区域、煤矿开采企业;金凤区重点排查餐厨垃圾处理、商品砼、印染企业;西夏区重点排查石油、化工、火电、水泥企业、贺兰山沿线采砂场及矿坑;永宁县重点排查生物发酵、造纸企业及入黄排水沟沿线;贺兰县重点排查贺兰工业园区及化工、生物发酵企业;灵武市重点排查白芨滩保护区、发电厂、煤矿开采企业、垃圾焚烧、印染企业,以及羊绒园区、再生资源园区内的涉重金属企业。

三、排查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重点区域环境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挂牌督办事项虚假整改、整改不到位等情况。全面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长期贮存或堆存大量不明属性的固体废物、废液坑塘、废渣堆存、废弃矿坑等情况,尤其是对地处人烟稀少、交通不便、戈壁沙漠、省区交界、城乡结合部的废弃矿坑、沟塘、滩涂等日常环境执法监管的盲区、死角。重点保护区排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存在排污口、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等问题,在饮用水水源地附近是否存在危险废物经营、储存场所。排查贺兰山、白芨滩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点位情况。查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界标有无标牌设置不规范问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 任 人:向伯安、郭亚东、马春花、孙伟国、杨学生、

杨吉东

开展危废、固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1.开展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全面排查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从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及处置等环节入手,针对安全处置、清库减存及规范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重点检查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贮存、转移、自行利用、委托利用、委托处置情况;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规范化建设情况;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应急预案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和重大问题的,依法采取限产、限排、关停、取缔等强制措施,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固废大队、两县一市生态环境分局

责 任 人:马晓程、孙伟国、杨学生、杨吉东

2.开展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重点检查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存储、使用危险化学品;检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是否有应急设施、存在哪些环境安全风险隐患等。

责任单位:固废大队、两县一市生态环境分局

责 任 人:马晓程、孙伟国、杨学生、杨吉东

三)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排查。重点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况,主要指存在未批先建、久试不验、批建不符、未建先投、越权审批等环境问题;工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不严格情况,风险防控设施建设运行不到位情况。对发现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建先投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的,要坚决责令停止生产、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 任 人:向伯安、郭亚东、马春花、孙伟国、杨学生、

杨吉东

四)开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排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超标排放等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拆除、闲置、关闭污染防治设施等情况,是否存在废水偷排、稀释排放等环境问题,是否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或未集中收集处理直接排放的情况。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坚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对利用暗管、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坚决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无正当理由设置不明用途的管道,坚决责令立即拆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 任 人:向伯安、郭亚东、马春花、孙伟国、杨学生、

杨吉东

五)开展环境应急管理情况排查。

1.对辖区重点企业及其环境应急设施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着重检查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情况,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备案情况,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重点排查应急设施不正常运作、是否存在围堰缺损、应急事故池未保持放空状态、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 任 人:向伯安、郭亚东、马春花、孙伟国、杨学生、

杨吉东

2.开展加油(气)站储油库环境隐患排查。对辖区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加油(气)站内储油罐等环境应急设施等重点环节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应急设施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情况。

责任单位银川市机动车尾气大队

责 任 人:王锐

六)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地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排查。根据网络舆情、重点投诉分析,重点排查社会公众最关注、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热点案件、焦点事件,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及时公开。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严重、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 任 人:向伯安、郭亚东、马春花、孙伟国、杨学生、

杨吉东

四、排查阶段安排

(一)全面动员、积极谋划阶段(11月13日至17日)。召开会议细致研究、科学制定行动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排查内容和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召开专题会分解落实,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全力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各责任单位于11月16日中午前将联络人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全力排查阶段(11月17日至12月17日)。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对涉及到的环境风险源企业,全面开展“地毯式”拉网排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对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跟踪治理。严格按照环境执法“零容忍”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风险一盯到底,相应采取约谈、挂牌督办、下达环境安全隐患整改通知等措施,堵住环境风险监管漏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期间,各责任单位联络人每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排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同时开展分组下沉抽查,针对各辖区情况实施点穴式精准督查。

全面梳理、整改汇总阶段(12月18日至12月25日)。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将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初步整改情况等台账资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按照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相关规定,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实施清单化管理,整改好一件销号一件,并做好后续整改监督工作。

(四)总结阶段(12月26日至12月31日)。12月26日召开大排查总结暨整改工作部署会议,由各责任单位针对各自辖区、领域排查出的问题和整改进度,提出长效管理措施,推动对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的常态化管理。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于12月30日前将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初步整改情况等台账资料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备案。

五、组织机构

为扎实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成立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黄振亚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

张  杰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副组长:张华峰  市生态环境局调研员、副局长

高晓杰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金龙高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  员:刘  虎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张建新  市生态环境局中央环保督查专责

        王鉴之  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郭小宁  市环境监测站站长

张欣荣  市环境信息中心主任

向伯安  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分局局长

郭亚东  市生态环境局金凤分局副局长

马春花  市生态环境局西夏分局局长

孙伟国  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局长

杨学生  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局长

杨吉东  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局长

嵇宏伟  兴庆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吴  昊  金风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彩茹  西夏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马晓程  固体废物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  锐  机动车尾气监察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其中:副组长张华峰、高晓杰、金龙高分别对口指导西夏区、贺兰县;兴庆区、金凤区;永宁县、灵武市开展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组织本次大排查工作,办公室成员为:张海轩、孙卓然、张东旭、裴江莹、杜瑜、卫宁、丁莉媛、李娟、陆聪,具体负责现场抽查督查、执法车辆保障、以及每周组织召开例会总结,并对下周工作下达计划等工作。

市环境监测站负责配合开展污染源环境监测工作,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分局。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对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开展检查,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各分局。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意识。紧扣时间节点,要以此次大排查工作为契机,组织有关力量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排查,全面查清各自辖区和领域存在的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各县(市)区分局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于重点区域必须亲临现场,一线勘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切实杜绝重大生态环境损害事件的发生。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全面排查。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问题不放,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攻坚,久久为功。要摒弃遇到问题藏着掖着私下解决的旧观念,摒弃环保问题由环保处理的老思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修复、固体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因地制宜、分地施策,根据不同地区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借此次风险大排查工作契机对突出问题问诊把脉,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积极推动问题整改。

(三)密切协调配合,严肃工作纪律。此次大排查时间紧任务重,全局上下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一盘棋”思想,加大协调联动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积极配合共同完成此次大排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排查内容逐项开展排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拒不改正的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造册立档,实行销号制度,对隐瞒不报、不查、不整改的,以及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现有隐瞒不报的情况将一律上报市局纪检组和组织人事科严肃追责。

)做好信息公开营造舆论氛围市环境信息中心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本市群众投诉举报联系方式(投诉电话:12345、0951-8679838),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大排查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公开曝光一批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环境问题严重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投诉举报联系方式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统一公开。市局政策法规科要广泛宣传全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引导干部群众和广大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监督。

 

附件:全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问题统计表

                      


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问题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县(区)

企业名称(具体位置)

环境风险隐患简述

分类整治

备注































备注:1.“分类整治”栏中填写: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整治、属地党委和政府或多部门联合整治、报告上级党委和政府统筹解决。

2.主要描述环境污染要素、污染物性质、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环境危害等,不超过100字

 

 填报人:                                                       审核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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