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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727463F/2025-00004 | 发布日期: | 2025-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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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名 称: | 中共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印发《2025年 银川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党支部,各科室、各分局、局属各属单位:
《2025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年2月7日
2025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5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牢牢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强力推进生态强市建设,坚持把呵护好“一河一山”作为谋划改革发展的基准线,进一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银川篇章。
一是统筹推进美丽银川建设。充分发挥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以生态强市助推美丽银川建设,推动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持续实施美丽河湖建设行动,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2024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重污染天数比率、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完成自治区下达考核目标任务;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巩固改善。地表水断面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考核要求,城市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 100%,重要江河湖泊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国家下达目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 100%,地下水环境考核点位稳定达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 79%。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以及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系统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重大工程,研究编制“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1+N”系列规划。按照美丽宁夏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细化我市考核任务。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从“软要求”转变为“硬约束”。
二是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完成 22项建设任务,稳妥推进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1+N+X”政策体系落实。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 PM2.5防控为主线,紧盯“三源”治理,强化“四尘”同治,深化市县联动、部门协同以及与石嘴山、宁东等毗邻地区的联防联控。扎实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系统治理。有计划的对全市燃煤锅炉进行改造淘汰,加大对40家重点涉气企业的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油气回收及异味治理等项目,加大非煤矿山及新干公路等区域扬尘管控,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持续开展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推进“宁静小区”试点建设。
三是持续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推进黄河银川段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开展黄河银川段水生态调查评估,完成黄河干流入河排污口销号验收和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强化入黄排水沟综合整治和源头管控。实施银川市阅海九号湖、贺兰县第三排水沟等重点水环境治理修复项目。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整治行动,完成监督帮扶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完善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管网维护、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水平。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美丽河湖建设行动。
四是持续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统筹“六废”联治,加强耕地土壤环境保护,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防治行动。加强优先监管地块管理,持续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开展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源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城乡面貌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整治,推进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保障设施稳定运行。加快推进宁夏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等项目建设。力争灵武市白芨滩成功申报“两山”基地,建设“无废细胞”50个。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遥感监测线索点位核查,确保核查整改率保持 100%;配合自治区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年度评估,完成首次五年评估。
五是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印发《银川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贯彻实施意见》,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评估工作,协同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落地。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持续实施环境信用评价。深化排污权改革,持续推进银川市 VOCs有偿交易试点工作,加强排污权抵押贷款政策宣传力度,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提高贷款业务落地成功率。深化碳排放权改革,落实并完成大中型活动碳中和年度目标任务,激活地方“碳普惠”交易,深化低碳城市和“碳普惠”体系试点建设。持续推动全市发电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推动水泥行业纳入碳排放交易市场并组织开展交易。做好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核查、配额分配交易和清缴履约管理,强化碳排放数据质量日常监管。深化生态损害赔偿改革,建立案件线索筛查、移送、调查与赔偿联动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和“行刑衔接”,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统筹推进改革的良好工作局面。
六是全力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体推进中央第二轮、第三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黄河警示片、自治区党委“四防”、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保反馈问题整改,对未完成及进度缓慢的整改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持续加大整改和督办力度;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建章立制、一抓到底、持续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反弹。紧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污水治理项目适用度不高、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开发建设、破坏岸线以及耕地生态破坏、大气污染问题、重要湖泊保护治理和重要支流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固体废物尤其是建筑垃圾处理处置情况等问题,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整治,强化跟踪督办、闭环管理,切实提升整改质效。
七是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不断巩固和提升执法规范化成果,扎实抓好执法大练兵、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案件查办等工作。实施生态环境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持续联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严肃查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开展环评编制质量专项执法检查。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按照《银川市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机制》,组织开展固定污染源监督执法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实现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非现场检查和执法监管闭环,落实《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推动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全面衔接试点。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推进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加大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加快建立全国生态质量监测网络,持续提升遥感主动发现生态环境问题能力,优化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深化水生态调查、新污染物监测评估试点。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环评与执法协调联动,加强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推动建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管理机制。
八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组织开展银川第四届(宁夏第三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和“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继续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做好新闻发布和政务新媒体宣传,持续加强生态文化建设,不断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联合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举办中国生态文明论坛银川年会。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办好“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活动。
九是守牢环境安全底线。有序推进生态环境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修订银川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断加大各类环境风险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全面持续深入排查整治园区、企业环境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防联控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突发环境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严格履行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十是坚定不移推动党的建设。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中心组“第一主题”制度。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坚决贯彻落实。三是加强党建工作,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以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为抓手,打造具有生态环境部门特色的党建品牌,力促党支部评星定级提档升级。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坚决落实自治区“八条禁令”,层层签订责任书,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五是严格落实《银川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等规定,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定期对局系统意识形态形势及时分析研判。加强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络工作群组等管控力度。六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决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利用“科长大讲堂”等活动,常态化开展培训学习。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从典型案例发布、执法监测联动机制、重点案件办理、技能比武等方面加强队伍训练。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案卷评查、业务知识竞赛、实操技能比武等练兵活动。七是加强工作保障,紧盯各级领导批示件、重要会议、重要工作落实,按照“一提示、二警示、三通报”要求,加大对单位(科室)督办力度,对工作开展效率高、任务完成好的单位(科室)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缓慢、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单位(科室),给予口头批评、通报批评,并纳入绩效考核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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