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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7463F/2026-00057 发布日期:2026-03-30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6年安全生产暨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6年安全生产暨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各分局、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安全生产暨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30日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安全生产暨应急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也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全市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推动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风险防范责任为主线,巩固拓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成效,深化生态环境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应用,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全力以赴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支撑高质量发展。

一、重点工作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安全思想根基

1.深化党组理论学习。将安全生产纳入党组会议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定期分析研判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形势,系统查找风险短板,明确年度工作思路,切实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和严峻性,持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全员安全素养

2.系统开展安全培训。将安全培训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结合年度重点任务,组织开展针对性强、覆盖面广的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内容应涵盖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核与辐射安全、应急管理及新颁布法律法规标准等,培训范围覆盖重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各分局、各单位

3.压实企业培训演练责任。加强对监管企业安全培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与实战演练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要求,确保“应学尽学、应训尽训、应练尽练”,提升企业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牵头单位:支队

配合单位:各分局

4.推进全民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充分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创新宣传形式,坚持重点宣传与普及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与常态宣传相衔接,广泛普及生态环境安全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各分局、各单位

(三)聚焦治本攻坚,巩固三年行动成效

5.确保三年行动圆满收官。紧盯“有效遏制事故隐患增量、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总体目标,对照《银川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全面梳理任务完成情况,扎实开展收官之年各项工作。及时、准确完成系统数据录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贯和运用力度,指导企业学好、用好判定标准,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回头看”,健全完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坚决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及次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支队、各分局

(四)深化隐患查改,实施精准闭环管理

6.健全隐患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严格落实“查、改、督、销”闭环管理要求。对已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隐患,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下发督办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其限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支队、各分局

7.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办公场所及直属单位内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关注用火、用电、用水、用气安全,加强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定期对电梯、消防设施等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紧盯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内部安全风险,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科室、各分局、各单位

(五)突出重点领域,强化精准管控措施

8.协同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配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管控。

牵头单位:大气科

配合单位:各分局

9.规范重点行业环境安全管理。聚焦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精准、科学、依法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相关企业规范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支队

配合单位:各分局

10.加强土壤及食品安全相关环境监管。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风险排查与管控,保障重点区域土壤环境安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有关的环境保护工作。

牵头单位:土壤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各分局、各单位

11.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环境安全水平。强化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态环境安全监管,加大对医疗废物在线视频监控、医疗污水在线监测设施的检查频次和力度,推动提升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环境安全的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确保规范处置。

牵头单位:支队

配合单位:各分局、各单位

12.严格实验室安全管理。压紧压实实验室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构建责任清晰、管理严密、运行高效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体系。持续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排查,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能力水平。

牵头单位:监测站

13.做好自然灾害应对与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值班值守的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汛期、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三级值班制度。健全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确保突发事件信息“首报快、续报准、终报全”,提升自然灾害次生环境事件的防范应对能力。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科室、各分局、各单位

14.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常态化做好生态环境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采取有效的技术防护措施,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漏洞,有效防范和应对网络攻击,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牵头单位:信息中心

配合单位:各科室、各分局、各单位

15.加强舆情监测与应对。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引导工作,完善与网信、信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化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充分发挥政务微博等平台作用,做好网上涉生态环境安全领域社情民意的收集、办理和反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合理诉求,防范化解安全领域舆情风险。

牵头单位:信息中心

配合单位:各科室、各分局、支队

(六)夯实应急基础,提升响应处置能力

16.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持续强化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和装备建设,组织开展或积极参与综合性及专项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环境事件中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能力,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测得准、报得快”,为应急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牵头单位:监测站

配合单位:各分局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环境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要根据本要点要求,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指导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排查整改环境安全隐患,不断提升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将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确保隐患排查、督查检查、信息报送等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圆满完成2026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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