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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01434911640100MB1727463F/2025-00063 | 发布日期: | 2024-12-17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 名 称: | 关于下达2024年度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 | ||
各有关单位:
依据《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资环指标〔2024〕366号)文件,自治区下达银川市2024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1451万元。按照《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实施》等有关规定以及2024年12月13日银川市政府专题会会议精神,现将2024年度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予以下达(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管理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完善项目前期各项手续,持续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切实保障项目高质高效推进。工程建设类项目要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属于招投标、政府采购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二、规范资金管理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资金的管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使用方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避免资金闲置,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和高效运行。
三、加强绩效管理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设定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2),于2024年12月25日前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备案(邮箱:ychbgc@126.com);要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度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2.绩效目标申报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银川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