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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2024-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建设美丽银川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以信息公开助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日更环境空气质量报告及预报,月报环境质量状况信息、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及三区两县一市环境空气质量月度排名,强化行政许可、重点排污企业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等重点环境信息公开。2023年,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开信息2480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676条;“银川生态环境”政务微博现有粉丝26.9万人,发布信息12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其中申请获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14件、数据信息3件、政策文件3件。针对上述申请,均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依照部门职责,按时合规答复,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机制,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从严审核、审慎发布信息;清理整合全市生态环境网络工作群41个,备案保留31个,有效杜绝“指尖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一步优化完善功能、规范栏目设置,切实提升服务水平。科学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生态环境管理、新闻动态、互动交流、网上办事”等7个一级栏目,整合延伸“政策解读、污染防治、环境质量、执法监管”等40个二级栏目,优化布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等10个专题栏目;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阅读建设,依据电脑网站版面,采用响应式布局技术,对手机版面进行自适应展示,满足公众通过不同终端访问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的需求,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互联共享。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重点工作落实台账,定期调度完成情况,压实责任担当;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绩效考评体系,挥好考核“指挥棒”,高质量推进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公开时效有待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有待加强等问题。

2024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银川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优化政务公开机制,增强人员培训,科学界定公开属性,及时主动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部门文件;多元化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突出核心概念,完整、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切实做到政策解读全覆盖、图文解读占比达到80%的目标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在坚持依法行政方面,结合法律法规修订对权责清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将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事项更新调整为107项,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并做好公示工作。

(二)在强化执法监管方面,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年共完成一般污染源416家,重点污染源94家,特殊污染源50家;开展三类射线装置及重点辐射安全监管专项检查15家,开展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专项检查110家;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219家。组织开展“绿色护考”噪声污染防治、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等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出动执法人员6529人次,检查巡查企业3652家次,发现问题537个,整改完成510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9件,罚款金额542.03万元,收缴入库罚款金额约591万元。

(三)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公开2023年度社会监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发布《银川市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总计151家企业,公布银川市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共5家。印发《银川市“银川卫士”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支持节能减碳项目建设与提升改造,累计奖励3家企业120万元;印发《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优化专项资金补助流程、限额和范围,加快补助资金审核进度和资金兑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为企业环境保护和改善创造条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四)在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方面,启动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完成第一笔跨市排污权交易,累计开展交易152笔,成交额1060万元,交易数位列全区第1;银川市碳排放权改革作为应对气候变化优秀案例,在阿联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8次缔约方大会上进行展示。

(五)在政民互动方面,市生态环境局拓宽政民互动渠道,积极响应“为民办实事”政府开放日活动,高质量开展活动10次,收集群众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33个,均高质效解决答复;通过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受理的342件信访投诉件全部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满意度达到100%

(六)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方面,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创建“无废细胞”100个,11个“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被自治区推广,闽宁镇荣获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大力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建设,全市再生水综合利用率达47.94%,较2022年提高3个百分点。获批列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合研究“一市一策”驻点科技帮扶城市,设立“驻点科技帮扶工作站”,积极开展《银川市生态系统质量评估分析》等课题研究。成功申报2024年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入选全国“十大大美之城”。

(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www.yinchuan.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8679809;传真:0951-8679848〔请注明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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