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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2019-0004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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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9-12-03 |
责任部门: | 监察室 | 发布日期: | 2019-12-03 |
名 称: | 关于规范党务政务微信工作群的通知 |
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党务政务微信工作群规定〉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心党务政务微信工作群的规范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银川机关事务新时代新征程”群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群”。
1、为了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引领力,以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宣传思想工作不断强起来,经研究决定,建立“银川机关事务新时代新征程”群。群成员为中心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群主为综合科主管杜小敏,职能为政策宣传、信息发布、工作安排、学习交流等。
2、为了加强中心作风建设,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中间环节,保证政令畅通,经研究决定,建立“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群”,群成员为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群主为监察室副主任马庆琳,职能为政策宣传、信息发布、工作安排、学习交流等。
二、中心工作群相关管理要求
1、中心微信工作群进出由管理者根据工作需要准入和清退,加群自愿、退群自由,不硬性要求入群,但工作调离人员要及时退群。群管理员是工作群运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群成员的日常管理和群内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
2、群成员一律实行实名制,不能随意上传与群职能无关信息。严禁任何成员发布与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言论,严禁发布涉密文件和信息,严禁发布骚扰、广告信息,严禁发布谣言、小道消息,严禁交流低俗话题,严禁使用粗俗言词。
3、各处科室一般不建立微信工作群,确需建立的需提请中心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建立。
4、因临时工作(专项工作)协调沟通需要,临时组建的群,在工作完成后由发起者及时解散注销。
特此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