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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2020-0000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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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0-03-06 |
责任部门: | 安全保卫科 | 发布日期: | 2020-03-06 |
名 称: | 关于调整广场东路地下停车场车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驻行政中心各单位:
广场东路地下停车场自2019年11月建成投入使用以来,在驻行政中心各单位的支持下,已平稳运行四个月,总体运行情况良好。驻行政中心各单位大部分车辆均能按照规定有序停放,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行政中心停车难的问题。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还存在个别车辆未按规定停放,部分车位利用率不高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提升广场东路地下停车场使用效率,最大程度缓解行政中心停车位紧张的问题,按照市委领导要求,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场东路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的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1.自2020年3月9日起,广场东路地下停车场负一、负二层停车位对行政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在编)开放使用,取消各单位原有固定分配车位。
2.坚持先到先停,停满为止的原则。地下停车场车位停满后,车辆识别系统不再放行。
3.严格遵守文明停车规定。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须自觉遵循停车场工作人员统一引导,文明、有序停放。
4.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对于无序停放的车辆,告知其本人。违停二次及以上者,暂停其车辆进入行政中心,并通报其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
5.严禁车辆超速行驶。地下停车场和行政中心院内道路限速为20公里/小时以下,超速行驶二次及以上者,暂停其车辆进入行政中心,并通报其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
6.严禁车辆长期停放。除公务车辆外,干部职工私人车辆严禁占用院内地面及地下车位长时间停放(七天及以上)。违者将取消其车辆进入行政中心资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