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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2020-0005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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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0-06-28 |
责任部门: | 综合科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
为进一步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化建设,保障中心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根据《银川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银川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中心2020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自治区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工作大局,加强对依法治市的工作领导,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全面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推动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与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为全面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组织机构
调整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范学峰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陈清让 二级调研员
张 辉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杜小敏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杜学梅 四级调研员
徐 丰 四级调研员
成 员:李 娜 综合科科长
马庆琳 监察室主任
刘志刚 物业管理科科长
陈要旗 生活服务科科长
梁舜宏 安全保卫科科长
连月霞 会务中心主任
黄小强 资产管理科科长
赵永清 车辆管理科科长
荆丽君 节能管理科科长
何 琦 接待管理科科长
任 静 接待服务科科长
四、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中心党组对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
1.加强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维的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推动中心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责任领导:张 辉
责任科室:综合科
责任人:李 娜
2.加强法律知识培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各科室依据相关职能分别开展1次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全体干部加强法宣在线学习,积极参与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提高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责任领导:张 辉
牵头科室:综合科
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建立科室法治专干工作联络机制,各科室确定1名依法治市工作联络员,确保依法治市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大力加强法治专干的教育培训,提高法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法治专干在推进中心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责任领导:张 辉
牵头科室:综合科
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
(二)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4.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执政等理念,在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中,利用行政中心电子屏幕、人民广场宣传展板等做好有关宣传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中心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责任领导:张 辉
牵头科室:综合科
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
5.围绕重点工作和重要节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有重点的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办公用房使用、固定资产管理 、食品安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消防安全、党风廉政等工作。在“3.22世界节水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6.26禁毒日”“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机关事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责任领导:张 辉
牵头科室:综合科
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
6.开展应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常态化开展行政中心疫情防控工作,通过行政中心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发放宣传单、播放微视频等形式,积极引导行政中心干部及办事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领导:张 辉 杜学梅
责任科室:综合科 会务中心
责任人:李 娜 连月霞
(三)贯彻落实机关事务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7.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围绕机关事务保障、管理和服务职能,以统一、节约、量化、效能为目标,加大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办公用品采购、公共机构节能等方面管理,完善有关制度,整合后勤资源。逐步理顺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各科室、各县区机关事务工作的检查、指导。
责任领导:张 辉
牵头科室:综合科
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
8.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根据《银川市公务接待管理条例》,完善《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接待工作细则》,进一步更新客情审批单、接待结算单、接待席签及接待清单的格式内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市相关规定,坚持接待账单一笔一结、一月一清,“三单齐全”报销接待费用,费用报销一人经办一人监督。
责任领导:杜小敏徐 丰
责任科室:监察室接待管理科 接待服务科
责任人:马庆琳 何 琦 任 静
9.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制定《银川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全市房产、土地及经营性资产开展清查,稳妥有序、分批分层做好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规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优化办公用房资源配置,进一步做好全市机构改革办公用房调配保障工作。
责任领导:陈清让
责任科室:资产管理科
责任人:黄小强
10.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采取政府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推进社会化保障模式创新,梳理管理事项、工作事项和技术事项,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权限与责任,为用车单位提供标准、规范、优质、高效、便捷的用车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坚持“一体化保障、法治化运行、现代化管理”的思路,优化整合人车资源,为我市党政机关公务及综合执法执勤用车的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领导:徐 丰
责任科室:车辆管理科
责任人:赵永清
11.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制定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以全国节能宣传周为契机,大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联合市政管理局完善银川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行政中心雨水中水回用一体化节水项目和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不断发挥行政中心节能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领导:杜学梅
责任科室:节能管理科
责任人:荆丽君
12.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安保人员日常工作考核细则》,定期开展安保人员消防演练、文明礼仪培训、消防警示教育、初起火灾扑救等日常服务技能培训,不断加强安保队伍业务素质。与消防安全重点责任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聘请消防、监控维保公司,对消防及监控设施设备进行维保,组织机关单位义务消防员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对老旧设施进行维护,不断构筑消防安全坚固防线。
责任领导:杜小敏
责任科室:安全保卫科
责任人:梁舜宏
(四)完善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13.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程序,严格按照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提升党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责任领导:范学峰
责任科室:综合科
责任人:李 娜
14.加强权力监督约束机制。严格执行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物资采购办法》,督促各科室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制度、生活服务管理制度、会务中心管理制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节能管理制度、接待管理制度等,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对内部权力的制约。加大对物资采购、招投标、工程建设、接待服务等重要环节、高风险领域进行严格管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依法依纪、科学有效行使。
责任领导:杜小敏
责任科室:监察室
责任人:马庆琳
1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推进预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三公”经费、公共机构节能、生活垃圾分类、人事招聘录用等重要信息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领导:杜小敏
责任科室:综合科
责任人:李 娜
16.依法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建立行政中心上访人员应急处置及矛盾纠纷排查、上报、预警机制,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矛盾。强化分级调解程序,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积极开展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应对、处置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责任领导:杜小敏
责任科室:安全保卫科
责任人:梁舜宏
17.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做好法律顾问的选聘与管理工作,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为中心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签订、法规规章制定和规范性文件起草等提供法律意见。
责任领导:杜小敏
责任科室:监察室
责任人:马庆琳
18.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制度。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中党政负责人述职内容和有关要求,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工作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责任领导:范学峰
责任科室:综合科
责任人:李 娜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特殊之年,也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攻坚之年,中心各科室要充分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二)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中的各项工作任务分工,加强工作落实,并确定1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联络员,加强日常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每半年整理报送各科室依法治市工作完成情况。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科室要按照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分工及有关要求,在重要节日和工作节点围绕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消防、食品安全法等方面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并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每年报送依法治市信息不少于1篇,营造人人参与依法治市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