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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2019-00006 发布日期:2018-08-27
发布机构: 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 节能管理处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机构:

现将《银川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银川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827


银川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中宣部中直管理局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和《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精神,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目标,不断推进全市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发挥好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务院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形成以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党员领导带头、干部职工参与良好格局。在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全市节约型机关建设水平,为全面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美丽银川发挥公共机构应有的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底,银川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重点针对大型公建、合署办公区及学校、医院、场馆等科教文卫体系统单位(场所)开展示范点建设,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典型经验模式。“十三五”末,在原有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和示范的基础上,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减量化、资源化工作,确保银川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机构。加强统筹指导,及早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管理人员和工作要求,设置管理员、监督员、宣传员等岗位,成立义工、志愿者队伍。主管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职责分工做好指导与服务工作,狠抓任务落实,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做好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衔接落实工作,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需求。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考评。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针对组织管理、监督考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环节制定详细、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和年度任务。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生态文明考核、示范单位创建、绩效考评等各项工作中,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保洁等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评奖惩,并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建立投放设施,畅通转运渠道。按照资源垃圾、有害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垃圾等四类划分标准(详见附件),设置投放、存储场所,张贴分类标识,配置相应设施设备,建立回收登记、巡查记录台帐,记录生活垃圾数量、去向。在办公室、楼道等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投放存储设施,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有害垃圾须设置独立投放设施和场所积极协调属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分类处置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有保障,末端运输、处置有着落。适时引入具备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负责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和可回收物的分类收运和处置工作。

(四)加强教育培训,做好经验推广。加强教育培训力度,编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资料,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分级分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工作,定期开展“旧衣物捐赠”“环保酵素制作”及“环保酵素净化环境”等活动,组织参观垃圾分拣、餐厨垃圾处理、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等分类处置基地。提高干部职工认识和主动参与、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性,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推广活动。充分发掘成功案例和典型做法,树立全市公共机构先进标杆,及时总结推广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面行之有效、可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在全社会中对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的宣传报道,发挥好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定期报送机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后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点任务。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举措、经验做法及问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结报送工作。县(市)区和市直系统单位的主管部门每年向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送一次本地区、本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银川市城市管理局每年开展一次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通报。

(二)加大资金支撑保障。在实施垃圾分类工作中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设施配套、宣传教育、绩效考评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针对厨余垃圾堆肥、蔬菜水果制作环保酵素等简单易行的再回收、再利用措施,要给予重点保障和支持。

(三)创新工作服务模式。积极创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模式,运用“互联网+生活垃圾回收”等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线上平台与线下实体融合措施;也可建立个人投放“电子积分”,以积分兑换实物奖励;或“义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和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效开展。

(四)加强沟通协调落实。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要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行业管理”的模式,加强与属地主管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门的对接落实,与地方从业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沟通联系。实行物业管理的,要做好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能够以更专业化的模式高效开展。

附件:生活垃圾分类细则和收运处置规定


附件

生活垃圾分类细则和收运处置规定

依据《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可分为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一般垃圾四类标准。垃圾容器设施宜使用的颜色参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规定,有害垃圾收储容器用黄色标志,餐厨垃圾收储容器用绿色标志,资源垃圾(可回收物)收储容器用蓝色标志,一般垃圾(其他垃圾)收储容器用灰色标志。生活垃圾分类具体种类、投放收运规定如下:

一、资源垃圾(可回收物)

是指易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

(一)种类。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废纸:报纸、书刊杂志、复印纸等纸张,纸板纸箱,纸质包装等;

3.废塑料:塑料袋、塑料瓶罐盒、塑料盆桶、泡沫塑料、塑料玩具及用品、橡胶及其制品;

4.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窗玻璃等;

5.废金属:易拉罐、罐头盒、奶粉桶、玩具、餐具炊具、剪刀、铁钉、衣架、金属办公用品等;

6.废织物:衣物、床单、棉被、鞋、窗帘、毛绒玩具等;

7.废大件可回收物:床及床垫、沙发、橱柜、桌椅、门窗等。

)投放收运

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也可由保洁人员定期分类收集去除包装、清空内部垃圾后打包存储,做到标识明显。与专业回收机构合作,构建集中管理、规范高效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机构进行环保回收处理。鼓励合署办公区建立集中处置平台,对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进行统一回收处置,并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

运输处置工作需交由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资质企业银川物尽其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服务电话3888520/3853303),或通过“美丽银川”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下单回收(服务电话400-1567176)。

二、有害垃圾

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一)种类。

1.废充电电池和电路板:含汞、镍氢、镍镉的充电电池和纽扣电池以及废电路板;

2.废灯管: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灯;

3.废涂料溶剂:油漆和溶剂、矿物油、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胶片、相纸、硒鼓墨盒等;

4.废家用医护用品:药品及其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

)投放收运

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将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易碎物品应注意避免破损。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定期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收运、处置机构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运输处置工作暂时与资源垃圾一同交由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资质企业银川物尽其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服务电话3888520/3853303)。

三、餐厨垃圾

是指餐厅、厨房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一)种类。

1.蔬菜瓜果:蔬菜、瓜果及其果肉、果皮、果壳等;

2.米面肉蛋类:米饭、面条、豆制品、鸡鸭鱼肉、动物内脏、水产及其加工品、肉蛋及其加工品等;

3.食品调料:各类饼干、糖果、巧克力、罐头等食品,糖、味精等调料;

4.茶叶盆栽:茶叶、中药、咖啡渣,盆栽植物残枝落叶,动物饲料等。

)投放收运

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蔬菜、瓜果及其果肉、果皮、果壳等厨余垃圾要区别其他餐厨垃圾独立收储,交由地方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

餐厨垃圾运输处置工作需交由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资质企业银川市保绿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服务电话13259508070);蔬菜、瓜果及其果肉、果皮、果壳等厨余尾菜需交由环创(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宁安大街以东区域单位,服务电话17709588245)和北京金甲壳虫科技有限公司(宁安大街以西区域单位,服务电话18610875556)处置。

四、一般垃圾(其他垃圾)

是指除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混杂、难以分类的生活垃圾。

(一)种类。

1.受污染与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卫生纸、面巾纸、湿巾纸、其他受污染的纸类物质;

2.不宜再生利用的生活用品:普通一次性电池、受污染的一次性用具、保鲜袋(膜)、妇女卫生用品、海绵、尿不湿、受污染织物等其他难回收利用物品;

3.灰土陶瓷:烟蒂、尘土、陶瓷及其他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物品。

(二)投放收运

其他垃圾应配置分类回收装置,或投放至不可回收垃圾装置内。运输处置工作需交由市城管部门指定的环卫直运站负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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