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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2019-00026 发布日期:2019-06-03
发布机构: 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 节能管理科
名 称: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绿色发展理念,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在全社会营造节能低碳的浓厚氛围,加快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美丽银川,银川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在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主题是绿色发展 节能先行

二、活动时间

6月17日至23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

6月17日(星期一)为节能宣传周启动日。

三、宣传重点

本次活动要围绕主题,以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把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崇尚节约、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循环利用、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作为宣传重点。践行绿色办公、绿色生活、绿色出行。深入宣传贯彻《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 生态文明思想 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 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举措》,积极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中的表率作用,着力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节水型示范单位先进典型。

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所属公共机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带头普及节能常识,推广节能节水新技术,倡导低碳出行,践行垃圾分类,共享绿色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培养节能行为习惯,推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医院、节约型校园创建活动,培育崇尚节俭的社会风尚,厚植绿色生态文化,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深入、持久、自觉行动,以高效的能源资源使用效率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活动内容

(一)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活动安排

1、主题日宣传活动。6月17日为主题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深入开展能源资源形势和基本国情教育,普及节能低碳、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办公生活节能常识。在积极开展节能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场馆,提高干部职工节能责任意识和知识水平的同时;通过进街道、进社区、进广场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在全社会中的示范带动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形式上要做到主题突出吸引人、内容丰富启发人、形式多样鼓舞人。

2、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在组织所属公共机构与全国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各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一天;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所有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倡导低碳出行,践行“135”,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公务出行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出行。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

3、节能节水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积极联系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典型事迹,推广节约型机关、学校和医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要继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能源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垃圾分类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

(二)银川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活动安排

1、公共机构践行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推送、发布及张贴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银川的节能宣传短片、节能小知识、节能公益短信、宣传标语、宣传口号和“绿色发展 节能先行”倡议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低碳行动,培育引领低碳新风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市政管理局、市电子政务办

2、举办绿色出行活动。6月17日,在市、县(区)两级党政机关办公区集中开展“135”绿色出行活动,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倡导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践行绿色、安全、文明出行,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直机关工委

3、举办节能技术产品推介会。邀请驻银节能技术服务企业开展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展示和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节电、节水、资源循环利用产品和节能技术产品宣传资料,提高干部职工对低碳环保、资源回收再利用的认识和践行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举办节能知识讲座。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围绕绿色办公、绿色生活、绿色出行等活动,积极组织所属机关、学校、医院、场馆等公共机构集中开展一次节能知识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绿色环保理念,践行低碳生活,争做文明城市建设的宣传者、先行者和监督者,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的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5、举办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生活垃圾四分类、四环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市政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各项活动,切实开展好本地区、本部门(行业)节能宣传周和主题日宣传活动。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力行、踊跃参与,努力扩大宣传影响,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提高认识,积极宣传。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大对公共机构节能的宣传力度,积极协调本地区主要新闻单位和媒体同步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深入开展。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请各县(市)区、各部门做好节能周宣传教育活动总结报送工作。活动信息、照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活动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于6月28日前报送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中心1#楼226室)。

联系人: 马雪娇

联系方式:6889300  15109519819

电子邮箱:ycjgjjn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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