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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2640100H36826297W/2024-00015 发布日期:2024-03-15
发布机构: 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 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名 称:关于印发2024年度银川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度银川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自治区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管局和区管局关于2024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聚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稳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银川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完成目标任务

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7%、人均水耗同比下降1%、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同比下降1.5%。

二、重点工作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培育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促进公共机构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作表率。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和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国管局关于 2024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等部署安排,引领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

(二)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

1.大力推进能源节约。严格执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优化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巩固减煤降碳成效,减少煤炭等化石燃料消费。深入开展节能工作监督指导,强化重点用能领域、单位、部位节能管理。探索“光伏+”全电厨房模式。加大《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宣贯和落实力度,探索小散项目集中整合托管模式,各县(市)区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不少于1个。

2.开展节能减碳改造。积极发挥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在节能减碳改造中的关键作用,聚焦太阳能光伏光热等节能新能源应用开展节能减碳改造,深入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绿色发展、能效提升,大力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通过节能改造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节能减碳改造项目管理,稳步推进项目征集、申报、实施各环节,精准把控改造项目资金,严格监督管理项目建设、预算执行等情况。

3.深入推动节水护水。续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到2024年底,节水型公共机构覆盖率达到 94%。强化公共机构节水管理,推动落实水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年度下降指标,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用水定额管理和考核评价。各县(市)区健全完善节水型公共机构名录库,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情况核查工作。结合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落实黄河保护法有关规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应用节水型器具,做好公共机构用水统计,确保年度节水目标完成。推广合同节水服务模式,遴选优秀合同节水案例,扩大开展合同节水规模。

4.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善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制度,加强食品节约减损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宣传引导,深入贯彻实施《关于开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和通报工作的通知》,严格标准开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通报,组织开展不少于35%的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抽查,推动厨余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5.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向国管局、区管局推荐第二批全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1家自治区级垃圾分类样板单位。以银川市行政中心集中办公区53家党政机关为试点,举办碳汇捐赠活动,各县(市)区探索开展垃圾分类回收收益碳汇捐赠活动,通过自我评价、监督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50%以上。

6.积极开展“无废机关”创建工作。根据《银川市2024年“无废细胞”创建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机关事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各单位申报创建“无废机关”。3月底前,督促指导创建单位按照指标开展创建工作,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5月底前,创建单位对照建设指标完成自查评估,经自查已达到“无废细胞”创建条件的单位,填写《银川市“无废细胞”创建评估申请表》,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出评估申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照“无废机关”建设指标进行评估赋分,通过后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命名申请。

(三)强化示范带动引领,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1.加强示范创建工作。一是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节能单位建设。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单位建设的通知》(宁机管发﹝2024﹞7号)要求,印发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创建自治区级绿色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通知,组织完成5家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的创建任务,并向国家推荐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二是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根据《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展和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2024年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机管发〔2023〕80号)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指导开展2024年自治区级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8家,申报能效领跑者1家。

2.推广能耗定额标准试点工作。将能耗定额标准应用和绿色低碳节能单位创建、无废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成效巩固等深度融合,争取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个县(市)、1个区作为公共机构能源定额标准试点单位,探索将能耗定额标准作为财政部门列支能源消耗经费重要依据的实现路径。加快推进标准有效实施,通过标准化模式巩固、拓展、推广试点成果,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建设经验,扎实推进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高质量发展。

3.大力弘扬绿色低碳文化。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平台建设,坚持不懈做好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日常宣传,切实抓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公共机构节能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体现,结合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反馈的突出问题,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2024年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目标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节能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相贯通,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抓好各项重点任务,建立健全联系机制,强化沟通协调,推动公共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2024年节能工作安排及指标任务分解情况于 3月底前报送至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节能管理科

(三)夯实数据支撑。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深化能源资源消费数据价值挖掘应用,加快用电、用水、用气数据源对接,健全填报、审核、抽查全过程数据管理流程,提高数据统计、分析、应用能力,提升数据支撑水平。

(四)强化监督考核。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督导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强化结果运用。各县(市)区、要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丰富考核内容、深化考核项目、细化考核细则,以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联系人:马庆琳,联系电话:6889300

电子邮箱:ycjgjjnc@163.com



                      银川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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