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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2019-00044 | 发布日期: | 2019-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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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责任部门: | 综合科 |
名 称: | 关于科级干部交流任用及人员岗位调整的通知 |
各科室,协作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激发干部队伍热情,提升创新活力,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市直部门科级干部管理规定><银川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占编补充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党办[2018]62号)精神,报请市委组织部预审备案同意后,经中心2019年第9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现就中心科级干部交流任用及人员岗位调整通知如下。
一、免职交流人员
1、免职人员(3人)
杜学梅免去生活服务处主管(科长)职务;徐丰免去物业管理处主管(科长)职务;屠小兵免去会务中心主管(科长)职务。
2、交流任职人员(7人)
刘志刚任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处主管(科长),免去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监察室主任职务;
连月霞任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务中心主管(科长),免去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全保卫处主管(科长)职务;
何琦任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全保卫处主管(科长),免去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处主管(科长)职务;
赵永清任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处主管(科长),免去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处主管(科长)职务;
陈要旗任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活服务处主管(科长),免去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接待服务处主管(科长)职务;
马庆琳任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监察室副主任,主持监察室工作,免去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接待服务处副主管(副科长)职务;
熊国华任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处副主管(副科长),主持资产管理处工作,免去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接待管理处副主管(副科长)职务。
二、岗位调整人员
梁舜宏同志调整到安全保卫处工作;贾波、吴雪琴两位同志调整到生活服务处工作;刘利、彭亚南两位同志调整到监察室工作;纳鹏翔、王彬两位同志调整到物业管理处工作(具体承担原国土资源厅办公楼物业管理和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交流调整要求
1、坚决贯彻落实。各科室及相关人员要坚决执行中心党组会议决定,尽快做好工作交接,做到交的全面、细致,接的清楚、明白,确保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相关人员必须于7月22日前全部到岗工作。
2、迅速转变角色。交流任用的科级干部要尽快进入角色,组织科室人员积极推进当前各项工作,尤其是承担自治区党委巡视银川市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科室,要做到标准不降、服务到位、保障有力;其他人员要尽快熟悉新岗位,了解新岗位主要职责和具体日常工作,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本职工作。
中共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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