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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0/2021-00076 发布日期:2021-04-26
发布机构: 银川市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投资促进局
名 称:关于印发《中共银川市投资促进局党组理论学习 中心组2021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共银川市投资促进局党组理论学习 中心组2021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加强理论武装、推进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至关重要。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好《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提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和效果,按照《《银川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政治理论学习方案》(银党办【2021】26号)和《中共银川市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银政党组发【2021】15号)相关要求,制定本学习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尤其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中心组学习常设议题和第一议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并及时将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及重要会议精神纳入市投资促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四史”、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及民族宗教政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方面知识。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学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做好表率,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加快推进“一高三化”进程,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学习形式

完善集体学习(集体自学、个人自学)、交流研讨(专题辅导)、调查研究、授课辅导“四位一体”学习模式,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 坚持集中自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

重视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要把自学作为最基础的学习方式,4月底前制定年度自学计划(见附件6),确定学习篇目和阅读书籍,带头运用好“学习强国”、“宁夏干部网络学习”和“法宣在线”平台,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质量,增强学习效果。中心组成员每人全年读书4本以上,撰写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1篇以上。

强化集中自学。在个人自学为主的基础上,利用好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开展集中自学。中心组全年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半年不少于6次),每次半天时间。中心组主要领导全年参加学习不少于8次,其他成员全年不少于10次。通过悟其道、明其理、通其意,真正学深悟透、入脑入心,真正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实效。

(二)坚持交流研讨与专题辅导相结合

坚持集体交流研讨为主,以参加市委、市政府理论宣讲团讲师作专题辅导报告为辅。

高效开展集体交流研讨。集体交流研讨会要提前安排,会议应由中心组组长或分管领导主持,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半天,每次不少于2人作书面重点发言,发言时间根据研讨专题确定。在重点发言基础上,其他参会人员可参与交流发言。中心组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时应向中心组组长请假,填写集中学习请假单(见附件7)。中心组组长年度重点发言2次,其他成员年度发言至少1次,每位中心组成员需提前准备发言提纲(见附件5),确保集体交流研讨有思考、有深度、有见地,使中心组成员在互学互听中提高学习质量、提升工作能力。全年集中学习研讨、专题辅导不少于12次(详细安排见附件3)。

积极参加专题辅导。中心组成员要按照拟参加市委讲师团讲师专题辅导安排(见附件2),积极参加专题辅导报告学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需填写集中学习请假单(见附件7)和集中学习补学单(见附件8),并自行安排时间补学。

(三)坚持调查研究与授课辅导相结合

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中心组成员要坚持把专题调研当做理论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认真践行“三基本”工作法和“三个一线”工作机制,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与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结合起来,与包抓县(市)区、园区责任分工结合起来,通过实地走访,交流座谈,坚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向企业家学习,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摸清基本情况、不断査找问题和不足,形成调研报告,切实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中心组成员每人全年开展基层调研不少于4次,撰写调研报告1篇。中心组成员要制定专题调研计划(见附件10),年底将调研报告电子版交办公室存档。

高质量开展授课辅导。中心组成员要在局党支部开展授课辅导活动,以讲党课的形式,把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授课辅导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干部群众答疑解惑。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讲党课的要求,中心组成员全年至少开展2次,每次党课教育结束后,及时将党课讲稿(课件)电子版交办公室存档(见附件3、附件9)。

三、相关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研读。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要始终聚焦政

治学习定位,在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下功夫,在学习思想性、理论性上下功夫,不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要理论联系实际。中心组成员要紧扣招商引资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到矛盾突出的一线、难点焦点问题聚集的地方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着力形成高质量地调研材料,并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帮助企业和县(市)区、园区解决实际问题。

(三)要创新学习载体。办公室要综合运用专题讲座、交流研讨、集体观摩、观看视频、讲党课等各类有效载体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探索体验式、情景式现场学习,以增强理论学习质量。

(四)要落实学习制度。中心组成员要严格执行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考勤和学习考核等制度,遵守学习纪律,自觉主动参加学习,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时,必须事先向组长请假,并自觉补课。中心组成员要按照“三位一体”、“讲一课”、“专题调研”等学习要求,及时完成心得体会、研讨发言、党课讲稿、调研报告等相关材料撰写任务,对不能完成任务而影响年底督查检查和绩效考核赋分的,党组将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追究责任。


                                                  中共银川市投资促进局党组

                                                         2021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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