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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0/2021-00137 发布日期:2021-09-02
发布机构: 银川市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投资促进局 深化“信仰与忠诚”党性教育活动 暨党员评星定格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投资促进局 深化“信仰与忠诚”党性教育活动 暨党员评星定格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党支部及全体党员:

为全面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及机关党员“星级化”管理工作,现将《银川市投资促进局深化“信仰与忠诚”党性教育活动暨党员评星定格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银川市投资促进局党组

                                                  2021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投资促进局深化信仰与忠诚”党性教育活动暨党员评星定格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全面推动落实《银川市直属机关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实施方案》《银川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化”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银川市直属机关“信仰与忠诚”党性教育活动暨党员评星定格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投资促进局决定深化开展“信仰与忠诚”党性教育活动暨党员评星定格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履行的基本义务,按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四个合格标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激发奋斗激情和工作热情,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党建和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在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决策部署上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做好表率,为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提供有力支撑。

二、“信仰与忠诚”党性教育活动主要内容

(一)以细学深悟找准“信仰与忠诚”之源

1.坚持不懈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党支部为基础,采取集中学习、集体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现场教学等形式,有计划、分层次组织党员干部逐篇逐章、逐字逐句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摘编》《建议》等理论文献,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对宁夏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坚持不懈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开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围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走好第一方阵”讲专题党课,锻造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品格。牢固树立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也没有脱离业务的政治,大事小事都有政治的理念,自觉站稳政治立场,始终对标中央重大方针政策谋划推进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政治方向正确。有效运用“学习强国”、“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书记课堂”党组书记党课联讲等线上线下学习平台,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持续开展“345”锤炼初心、体悟使命教育。

3.坚持不懈拓展教育培训学习形式。严格执行《银川市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具体措施》,发展对象接受不少于3天或24学时的集中培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一般要各参加一次由上级党组织的集中培训;党员每年接受集中学习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32学时;部分党员接受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至2023年要确保全员培训;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接受集中学习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56学时。机关党务干部每年接受不少于3天或24学时的集中培训。

(二)以担当作为夯实“信仰与忠诚”之基

4.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提出的重点任务。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准确把握目标方向、时代重任、工作重点,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要观点、重大举措、重点任务,深刻感悟总书记的宏大视野、巨大鼓舞、极大鞭策,把总书记提出的每一个要求、作出的每一条指示学习深、领会透、把握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系统性和全面性,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5.牢固树立机关党建和招商引资工作融合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深刻认识抓好机关党建是党政机关履职尽责、确保各项职能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也是推动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需要。清醒认识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党建与招商引资是“一盘棋”,拓宽党建思路,以党建促招商引资、以党建带招商引资,并通过招商引资工作丰富党建内容、检验党建工作成效。

6.充分发挥党员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抓党建、强队伍、促发展”工作理念,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招商引资能力,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既懂党建又懂招商引资。通过创建党员先锋岗、设定党员责任区、开展岗位建功活动等,推动党员立足本职、担当尽责,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以干净廉洁铸牢“信仰与忠诚”之魂

7.在熔炼锤打中带头严起来。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经常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绷紧规矩纪律这根弦,带头严守党规党纪,做到心中有畏、心有底线。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在严格规范的组织生活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不断自我净化,带头做合格党员。

8.在锤炼作风中带头严起来。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入整治“四风”老问题和新表现,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解决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党员干部要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9.在遵规守矩中带头严起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到既勤政又廉政,既干事又干净,既干成事又不出事,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纪律的螺丝拧得紧而又紧,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广泛开展“六廉”活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从严约束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

三、党员评星定格办法及标准

党员评星定格为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形式,主要围绕党建和招商引资、助力“一高三化”和先行区示范市建设等中心工作,聚焦党员在落实中心任务、基层治理、服务群众、落实党建基本制度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对标《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履行的基本义务,参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四个合格要求的10个方面标准,按照0-10星评定正向激励星,根据反向评价指标评定反向监督星。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评星,每年评定一次党员考评等次。党员评星定格结果与民主评议党员挂钩,结果可直接运用。

(一)正向激励星

按照“四个合格”要求分别设立10项内容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应奖励红星,并将其作为评定优秀党员、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以形成党员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正向激励氛围。

1.政治合格方面

1)理性信念。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在任何情况下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2)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做到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组织生活。按时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坚决支持并认真完成组织分配工作,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4)政治廉洁纪律。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不拉帮结派,不搞团团伙伙,自觉维护党员形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自觉养成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依章办事的良好习惯。

5)组织生活纪律。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一切庸俗、落后、腐化和违背理想信念宗旨的思想和行为,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

6)群众工作纪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立足本职岗位,自觉服务大局,坚决支持和拥护党组织开展的各项中心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担当作为。宗旨意识牢固,人民利益至上,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经常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3.品德合格方面

7)文明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移风易俗,文明友善,保护环境,助人为乐,不信仰不支持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宗教活动,敢于同不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维护国家、集体、群众利益。

8)个人美德。带头树立正确的诚信职业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先公后私,杜绝造假欺诈、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等行为。带头文明治家,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生活简朴,情趣健康,不贪图享受,不奢侈浪费,树立党员良好形象。

4.发挥作用合格方面

9)履职尽责。学习掌握本职业务知识,提升自身能力素质,主动亮明党员身份,有强烈的党员意识,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或组织交办的任务,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推动“一高三化”进程中走在前、作表率。坚持按政策办事,按规矩办事,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10)服务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力所能及地服务群众。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认真落实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报告”和干部下基层工作。

二)反向监督星

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与亮黄星提醒,将其情形严重程度作为评定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并督促其整改提升。

1.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对党组织不讲实话、不讲真话,甚至弄虚作假,欺瞒党组织。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  

2.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大是大非、错误言行面前不主动亮明态度,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能正确履职造成严重损失。未做到“三个表率”,政治机关意识不强,未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

3.学习意识淡薄。未做到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未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对宁夏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关于本单位本领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无正当理由连续2次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集中学习培训累计时间未达到32学时。

4.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5.组织纪律散漫。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不服从党组织管理,在重大任务、关键时刻推诿或消极应付。无正当理由连续2次不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或连续3个月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6.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沉迷低级趣味。移风易俗不坚持,存在“天价彩礼”、奢侈浪费、盲目攀比、家庭暴力、参与赌博等违反家庭美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7.纪法意识淡薄。不能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参与群体性信访和非正常上访、涉黑涉恶等活动,以及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不严格遵守单位考勤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2次以上的。

8.履职尽责不力。无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组织交办的任务,致使工作滞后,被市委或上级党组织在督查检查过程中通报批评;在重点任务、重大工作和重要活动中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未按值班要求开展值班,存在值班未到岗、擅自离岗、记录填写不及时、信息迟报漏报等现象。起草文稿出现概念不准确、表述不规范和错字、别字、多字、漏字等现象2次以上。

9.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在交通出行、文明旅游、尊老爱幼、和谐邻里、保护环境等方面存在不文明或不道德行为,被相关部门发现通报或媒体曝光。工作中带头作用和担当作为不够,在推进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中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10.有其他需要“亮黄星”情形的。

四、考核评定原则、程序和结果运用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本着简便易行、自下而上的原则;坚持注重实

绩、党员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基本程序

1.个人自评。党支部组织党员对照参考标准、入党誓词和承诺事项,联系个人实际进行自评,并填写党员评星定格自评表,向党支部申报得星,由党支部统一收集汇总。

2.党员互评。根据实际情况,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对照参考标准和日常表现进行互评。

3.民主测评。党支部组织党员和支部委员填写《银川市投资促进局党员评星定格测评表》,具体对照党员评星定格10个方面标准以100分制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党员、支部委员测评分分别按照70%和30%计入各项得分)。汇总得分后,上半年、下半年分别提出党员得红星、亮黄星和累计得星意见,年终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提出等次定格意见。

4.支部考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通报党员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情况,并根据党员综合表现和平时亮“红黄星”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党员半年得星情况。年终,根据每名党员全年得星情况,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原则上综合平均得分90分以上者,方可评定为“优秀”等次,75~89分为“合格”等次,60~75分为“基本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党员总数的30%。

5.结果公示。党支部对党员半年得星情况和年度考评等次进行张榜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以受理党员申诉,经调查核实,可对评定结果进行调整,并再次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在党员评星定格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留存。

(三)结果运用

1.进行表彰奖励。对年度评定出的优秀党员,在党员大会上通过口头表扬、颁发荣誉证书等方式进行鼓励,党组织开展的党内表彰奖励一般应从中遴选。

2.树立典型示范。采取设立优秀党员展示台、悬挂优秀党员标志牌、张贴优秀党员荣誉照等方式,大力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

3.优先推荐“两代表一委员”。在推荐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时,优先考虑优秀党员。

4.优先选拔推优。对优秀党员,在干部选拔、挂职锻炼、干部考核方面优先推荐和选拔。

5.日常红星奖励。对党员主动作为出色完成工作、热情周到服务赢得百姓口碑、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的,撰写信息文稿、理论文章被自治区级以上媒体采用的,创新提出工作机制被广泛推广运用的,举办重大活动受到区、市主要领导表扬的等情形,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亮红星情况,奖励红星1颗,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勇挑重担、敢于担当的干劲。

6.强化监督。对亮黄星的党员,要及时提醒整改。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照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有关规定,给予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年内不得享受党内关爱和奖励补贴;是预备党员的,取消或延长预备党员资格;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予以免职调整;是党员干部的,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对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向其发放《党员告诫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建立“一对一”帮带机制,进行教育帮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信仰与忠诚”党性教育活动暨党员评星定格工作,是局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高质量创建模范机关,有效落实“三强十一严”要求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有效性的重要抓手。局党组、党支部及全体共产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评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组织上要领导有力,行动上要落实有效,通过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及评星定格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努力在各项工作中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作出表率。

二)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深化党性教育活动和评星定格工作的研究部署,及时了解掌握情况,持续传导压力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要勇于坚守原则,对失职、失责、失误、失范的党员准确认定情形、界定责任,严格程序“亮黄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履职。同时,认真兑现正向激励的有关待遇,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根据形势任务变化,要加强督促检查,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党员评星定格实施办法,细化亮红星和亮黄星具体情形,及时对评星定格公示栏、存档资料等进行调整完善。

三)强化成果转化局党组要将党性教育活动和党员评星定格工作纳入模范机关创建重要内容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现党组织建设质量和党员队伍素质同步提升,引导党员干部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在推动“一高三化”和先行区建设中展现新作为,为“开局十四五,奋进新征程”贡献力量。要加大宣传力度,用好“两微一端”和新闻媒体,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选树、培育先进典型,推动形成你追我赶、奋力争星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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