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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30/2021-00180 | 发布日期: | 2021-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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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投资促进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投资促进局 |
名 称: | 银川市出台办法明确招商引资顾问管理服务 |
为切实把招商引资顾问的资源和渠道作用发挥好,9月23日,银川市印发《银川市招商引资顾问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办法》共十一条,主要阐述聘请招商引资顾问的意义、界定、管理、程序、期限、条件、职责、权利、奖励、法律责任、施行时间。
《办法》明确了招商引资顾问聘请程序。招商引资顾问由银川市投资促进局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审核确定聘请人员初选名单,报请市政府研究。招商引资顾问每届任期两年,实行动态管理,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及本人意愿,可续聘或解聘。
《办法》明确了招商引资顾问主要职责和权利。职责主要包括宣传推介银川市投资环境及产业政策,引荐符合银川市产业定位的招商引资项目,邀请各地企业家和投资人到银川市参观考察交流,协助银川市组织开展各类招商活动。权利主要包括市政府颁发《招商引资顾问荣誉聘书》,优先受邀参加我市举办的各类重大经贸节会及招商引资活动等。
《办法》明确了招商引资顾问考核奖励。对成功引荐项目的招商引资顾问,按照《关于加大产业招商引资力度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试行)》奖励,引荐总投资1亿元(含)以上“九大产业”及配套项目,按照引荐落地项目前两年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额的1‰予以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对工作实绩突出的招商引资顾问,按照《银川市产业招商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给予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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