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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3177431446/2023-0000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成文日期:2023-03-22
责任部门: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发布日期:2023-03-22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现代金融产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现代金融产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银川市现代金融产业2023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及两会精神,全力推进银川市现代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现就2023年现代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提出如下重点任务:

一、提升融资服务水平

1.加大融资支持力度。贯彻落实《银川市本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保持信贷投放稳定增长,确保2023年新增贷款超过400亿元。持续优化信贷投放结构,深入摸排银川市支柱企业、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企业融资需求,建立白名单推送共享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强化融资辅导与资金支持,“一企一策”量身制定融资服务方案,扶持企业做优做强。(牵头部门:市金融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提升普惠金融质效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示范区资金,进一步完善我市普惠金融体系。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提高企业融资效率。推行中征应收账款、中企云链等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力度。深化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撬动作用。促进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规模稳步提升。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牵头部门:市金融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发挥担保增信作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严守准公共产品属性和政策性定位,深耕支农支小,稳步扩大融资担保规模。对符合条件的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困难行业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鼓励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建立绿色快捷通道,减免担保和再担保费用,取消反担保措施。持续深化银担合作,全面落实银担风险分担机制。(牵头部门:市金融局 责任部门:市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4、抓好重点企业上市。积极推动威力传动、巨能股份发行上市工作,实行“一对一”服务。为中億基业港交所上市做好后续服务,推动农垦乳业、盾源聚芯、宁夏交建、康亚药业等辅导企业加快申报步伐,推动小牛自动化、沃福百瑞等重点公司尽快辅导备案。力争本年度实现报会企业2家以上,确保新增上市企业1家。(牵头部门:市金融局 配合部门: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优化融资服务机制。对挂牌上市企业实行分层次分阶段奖励。推动已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发行可转债等多种方式实施再融资。推进资本市场服务实体企业精准帮扶行动,继续采取“小分队”精准对接市县、园区的方式,深挖上市后备资源。开展分拆上市专题调研,不断扩大企业上市后备库。(牵头部门:市金融局 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6.助力优质企业壮大。持续摸排我市符合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条件的上市挂牌企业及申报意愿,引导主办券商做好培育和辅导。鼓励支持“六新六特六优”企业上市融资。通过开展“证券服务市县行”活动,组织召开培训会、座谈交流会等,强化企业参与资本市场意识。(牵头部门:市金融局 配合部门: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加快金融创新发展

7.加快发展绿色金融。聚焦“双碳”目标和“六权”改革,力争在金融赋能碳排放权、排污权等方面取得突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研发基于排污权、碳排放权、山林权、用能权、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等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支持开展相关权益类抵质押贷款融资业务,实现全年绿色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探索开展绿色信贷保险等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扩大森林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通过“保险+服务+补偿”的绿色保险模式,加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力度。(牵头部门:市金融局 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通过信贷、股权、债券承销等多种方式对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探索“银行+投行”、“股权+债权”、“孵化+产业”的创新服务模式。鼓励“供应链+金融”发展,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放大器作用,探索知识产权、仓单、订单及应收账款质押及“人才贷”等创新担保模式,降低反担保要求和担保费率,为产业链上各类企业提供融资增信。(牵头部门:市金融局 配合部门:市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9.防范打击非法集资。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加大防范、打击和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规范全市处置非法集资行政执法流程和方式,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牵头部门:市金融局  配合部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10.强化风险排查处置。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推动维护政治安全金融领域专项行动。加强部门联动,重点推进金融领域违规放贷和“伪金交所”排查工作。积极稳妥推动市属国企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密切关注防范村镇银行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牵头部门:市金融局 市国资委  配合部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1.加强金融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着力延伸拓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及金融普法宣传渠道,力争2023年建成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举报站授牌15家以上。充分发挥各类主流媒体、网络平台等媒介作用,加大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重点领域普法宣传教育。(牵头部门:市金融局  配合部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优化金融服务环境

12.深化“政银企”合作。继续通过实地走访、第三方调查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调研,主动对接企业融资需求。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政银企”对接会、金融政策和金融机构“园区行”,组织好服务业专场银企推介活动,为服务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咨询-对接-培育”等综合服务。全年组织开展市级层面对接会不少于2次。(牵头部门:市金融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3.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围绕市场主体关心关切的金融问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做好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工作。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企业顺利上市提供有利条件(牵头部门:市金融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附表:1.2023年银川市现代金融产业任务清单

2.2023年银川市现代金融产业重点项目清单

3.2023年银川市现代金融产业问题清单

4.2023年银川市现代金融产业责任清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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