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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1/2019-00020 发布日期:2019-03-14
发布机构: 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名 称:关于2018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总结 暨2019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关于2018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总结 暨2019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市政府办公厅:

根据《关于报送2018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计划和自查自评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做好我市金融突发事件和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充分发挥银川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能,要求各市直成员单位及县(市)区根据职责分工要求,及时报送金融突发事件及非法集资突发事件情况。二是要求各县(市)区按照事件处置工作组职责,制定本辖区金融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级别和性质,派出相应力量处置突发事件。三是针对今年以来P2P行业风险爆发的情况,为确保不发生重大金融突发事件,成立了由市长杨玉经任组长,副市长陈康仁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银川市防范和化解网络借贷行业风险应急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局。

(二)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宁处非发〔2018〕3号),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银川市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从工作职责、监测预警范围、工作措施、研判处置、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将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印发了《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 深化金融改革实施的方案》,对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排查整治行动等进行了责任分工。三是完善属地分级应急准备体系。要求各县(市)区在原有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完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制定本级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成区市县三级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体系。

(三)开展风险排查。坚持打早、打小,找准风险苗头,通过对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风险定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处置化解,不定期在小范围内进行专项机构、指定范围的排查整治工作,切实防范发生金融应急突发事件。一是对银川市辖区内网贷P2P企业进行风险排查,对银川市辖区内11家网贷P2P企业相关业务开展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对银川市辖区内ICO平台进行排查,要求银川市辖区内唯一一家ICO平台公司退还相关资金并停止开展相关业务;三是对银川市辖区内融资担保公司进行全市范围内风险排查;四是对银川市辖区内小贷公司“现金贷”、“消费贷”等多种贷款产品进行专项排查;五是对银川市辖区内21家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引导大宗商品现货市场规范发展,做好对投资者的上访接待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六是对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三家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自治区金融局。

(四)加强宣传力度。加强防范金融风险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从源头上防范发生金融突发事件。一是开展集中宣传。市处非办组织参与了5·15政法宣传日活动、5·30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现场宣传活动,两场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开展非法集资知识和法律咨询600多人次。二是加强在政府机关和公共区域的宣传力度。银川市行政中心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楼所有楼层的显示屏均每日滚动播放国家处非联办、市处非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片。三是依托“六进”增强实效。针对近两年非法集资“下乡进村”的趋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多次组织宣讲人员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普及工作。四是开展专题文艺演出。市处非办配合自治区处非办在光明广场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家园”文艺演出,以舞蹈、快板、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防范非法集资深入人心。

(五)着力处置突发事件。一是配合自治区金融局做好交易场所投资者信访工作,今年以来,共处理交易场所投资者信访投诉17起,参与化解交易场所投资者到自治区党委、政府门口上访事件2起。二是做好工作计划安排和任务分工,制定签发了两节期间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计划、2018年应急预案演练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及应急管理工作清单等。三是做好预警信息上报工作。履行好银川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在接到预警信息的第一时间,形成预警信息快报,上报市委、市政府及应急管理办公室,今年以来,共上报预警应急信息快报13则,工作信息5期。四是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要求银川市金融机构按照月度的频率开展应急演练,并按季督导、按年上报统计报表,银川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进行配合或提供相关支持。参与了由市应急办、公安局组织的模拟由非法集资利益受损者大规模上访的应急演练。五是做好应急突发事件善后工作。根据自治区金融局及相关主监管部门要求做好参与非法集资者上访等事件善后处置工作,根据非法集资案件的涉案金额、涉案人数、预估挽损率等因素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公、检、法部门相关处置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妥善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相关问题,避免造成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亮点及做法

1.坚持“防范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加强金融突发事件的研究和部署工作,切实履行金融风险的日常防守职责。帮助中银绒业、宝塔实业成功“保壳”,通过化解地方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有效防范了区域性金融危机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保护了产业持续发展。

2.帮助上陵集团破产重整,该集团公司由于短贷长投、民间借贷使运营恶性循环等原因,债务危机全面爆发。该集团公司现有无抵押债权人270家,职工1777人,两家酒店涉及每年返租人数863人,新时代购物中心涉及商户308户,共计3218人,极有可能引起群体性上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为此我市成立了上陵集团破产重整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局,旨在通过帮助企业走破产重整的道路,化解企业信用危机,维护社会稳定。

3.针对近年来互联网金融风险突发问题,创新采用科技手段监管互联网金融公司,开发建立了互联网小贷业务智慧监管平台,并与宁夏海胜通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及委托监管银行中行区分行完成对接工作,该系统平台将实现业务监管、大数据可视化、数据监控、统计分析、文件传输及报送审批等全流程线上办公,实现了对互联网小贷业务全业务流程数据抓取和监管。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行政资源配置短缺。非法集资事件、交易场所运行违规线索的收集、核查、处置,金融类企业的监管监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培训,涉众型经济案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善后处置以及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工作均需投入大量人力、时间等行政资源,各成员单位相关专职人员人手不足以及受限于限定的工作时限,具体工作开展具有难度。

(二)个别部门未及时报送预警信息。金融突发事件上报时效性极强,如不及时处置易发生风险蔓延的情况,为此我局下设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成员单位在发现金融突发事件后第一时间上报信息,但个别部门未能及时将突发事件上报,导致预警信息迟报。

(三)非法集资陈案处置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我区非法集资案件大多集中于银川市,且近几年非法集资案件呈现大规模爆发态势,造成积案、陈案数量较多,现在非法集资陈案处置难点较多,尤为突出的是涉案资金的追讨,给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造成较大压力,容易成为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风险点。

四、2019年工作思路及打算

今后,我局将切实贯彻落实“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的要求,针对金融应急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集资的处置力度。结合自治区文件要求,继续做好银川市内非法集资的摸底和排查工作,对非法集资预警平台发布的高风险企业高度重视,定期进行排查,加大对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联合各部门多行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警觉性,提高居民识别防范风险的意识和理性投资意识。

(二)加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维稳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风险操作流程,加强考核力度,对金融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应对金融突发事件的演练,增强处置能力。

(三)建立应对非法金融活动长效机制。强化创新监管措施,引导小贷、担保、典当等行业规范发展,通过培育壮大合法的类金融市场主体,增强市场资金供给,盘活社会金融资源。持续做好专项摸底和排查工作,调动银行机构对可疑资金账户进行监测,加强非法集资活动预警、研判,及早发现和化解风险。

(四)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合作。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及时有效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活动,针对非法集资陈案处置过程中存在的案件侦查审结过程较长、资金挽回数目较低等情况进行研究,听取公检法部门意见初步制定工作方案,尝试解决存在问题,并根据反馈情况逐步完善工作机制。

附:2018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自查自评情况

                                        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2018年11月9日

附件:

2018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自查自评情况

    按照《银川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银政办发〔2013〕116号)要求,经对本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核内容自查情况

   (一)应急准备

  1.基础性工作。一是成立了银川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充分发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能,要求各市直成员单位及县(市)区根据职责分工要求,及时报送金融突发事件及非法集资突发事件情况。二是针对今年以来P2P行业风险爆发的情况,为确保不发生重大金融突发事件,成立了由市长杨玉经任组长,副市长陈康仁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银川市防范和化解网络借贷行业风险应急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局。三是召集P2P平台公司及银监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发挥属地监管职责,严控互联网金融风险。四是按时向市委、市政府应急办报送预警信息,今年以来,共上报预警应急信息快报13则,工作信息5期。

 2.应急能力建设。一是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宁处非发〔2018〕3号),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银川市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从工作职责、监测预警范围、工作措施、研判处置、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将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印发了《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 深化金融改革实施的方案》,对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排查整治行动等进行了责任分工。三是完善属地分级应急准备体系。要求各县(市)区在原有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完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制定本级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成区市县三级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体系。四是开展风险排查。对银川市辖区内11家网贷P2P企业相关业务开展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对银川市辖区内21家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引导大宗商品现货市场规范发展,做好对投资者的上访接待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五是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要求银川市金融机构按照月度的频率开展应急演练,并按季督导、按年上报统计报表,银川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进行配合或提供相关支持。参与了由市应急办、公安局组织的模拟由非法集资利益受损者大规模上访的应急演练。

    (二)应急处置

     1.响应速度。今年以来,共处理交易场所投资者信访投诉17起,参与化解交易场所投资者到自治区党委、政府门口上访事件2起,金融超市投资人到区政府门口上访事件1起,我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均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现场处置情况,发挥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要求公安、市场监管、县区等部门开展后续处置工作。

     2.指挥协调。在处置上访事件中,我局分管领导能及时负赴现场配合现场指挥长开展处置工作,启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协调市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处置。

3.处置效果。通过科学、及时、有效处置,均能控制事态发展,在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基本控制或消除后,能够采取要求相关公司制定还款计划等必要措施,协调解决问题,稳定上访群众情绪,防止发生次生或衍生灾害发生。

   (三)善后处理

金融突发事件善后处置根据自治区金融局及相关主监管部门要求开展。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根据非法集资案件的涉案金额、涉案人数、预估挽损率等因素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公、检、法部门相关处置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妥善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相关问题,避免造成群体性事件。

    (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一是健全制度先后印发了《银川市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银川市金融工作局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银川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二是完善属地分级应急准备体系。要求各县(市)区在原有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完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制定本级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成区市县三级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体系。三是各金融机构内部风险及系统性风险由相关主、监管部门进行监管、防范,银川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支持。四是应急技术装备等情况,各金融机构已按照行业标准妥善准备了物资需要;市级应急工作暂无资金和物资投入,需报财政预算审批,我局暂申请不到此项经费。

    (五)应急值守

    1.信息报送。今年以来,我局共上报预警应急信息快报13则,工作信息5期,均能在获得预警信息第一时间进行上报。

    2.值守应急。我局在年初编制了全年值班安排表,并按照值班安排要求,凡需要值班的节假日均安排人员进行值班,并报送值班信息。

    (六)宣传培训

建立自治区金融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辖区联动工作机制,由各成员单位牵头,发挥各单位职能特点,发挥基层单位效能,强防范金融风险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从源头上防范发生金融突发事件。一是开展集中宣传。银川市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参与5·15政法宣传日活动、5·30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现场宣传活动,两场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开展非法集资知识和法律咨询600多人次。二是加强在政府机关和公共区域的宣传力度。银川市行政中心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楼所有楼层的显示屏均每日滚动播放国家处非联办、市处非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片,各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在朋友圈转发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链接,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同时,在市民大厅等人流密集区域滚动播放扩大宣传覆盖面。三是依托“六进”增强实效。针对近两年非法集资“下乡进村”的趋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多次组织宣讲人员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普及工作,积极服务基层群众,让更多群众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拒绝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四是开展专题知识培训及讲座。市处非办积极配合自治区处非办,在宁夏人民会堂举办主题为“防范金融风险·共创美好家园”的“千人大讲堂”活动,邀请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领导莅临开展专题讲座。五是开展专题文艺演出。市处非办配合自治区处非办在光明广场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家园”文艺演出,以舞蹈、快板、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防范非法集资深入人心。六是组织参与非法集资培训。配合自治区金融局组织各县(市)区金融办人员,参加在厦门举办的“防范金融风险 打击非法集资”培训班。

二、自评情况

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防范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加强金融突发事件的研究和部署工作,切实履行金融风险的日常防守职责。帮助中银绒业、宝塔实业成功“保壳”,通过化解地方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有效防范了区域性金融危机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保护了产业持续发展;帮助上陵集团进行破产重整,化解企业信用危机,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群众对车贷公司、民间借贷公司等机构的投诉26次;处理交易场所投资者信访投诉17起,参与化解交易场所投资者到自治区党委、政府门口上访事件2起;协助自治区处非办处置非法集资案件14起,涉案金额21259.42万元。组织各类金融风险排查10余次,组织开展金融宣传教育和文艺巡演等活动共计70余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截至目前,未发生重大金融突发事件,我市金融整体运行状况平稳有序。

下一阶段,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应急办的指导下,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积极贯彻金融新发展理念,立足于“标本兼治、主动攻防、积极应对”的原则,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区域性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建设我市现代化经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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