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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1/2021-00065 发布日期:2021-12-07
发布机构: 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名 称:银川市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处置专项行动方案

银川市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处置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开局‘十四五’,奋进新时代,开好头、起好步”部署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宁党发〔2020〕3号)精神,认真落实《银川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银党办〔2020〕52号),根据十四届市委2021年第7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安排部署,提升金融治理水平,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金融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地方性金融机构监管。配合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展对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行、商业保理及融资租赁等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市金融局负责做好2021年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年审及换证工作。各县(市)区金融局负责配合市金融局加强对辖区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及调研,重点对是否正常经营、是否存在账外经营以及是否存在非法集资行为等方面进行监管。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配合市金融局对存在违法违规的机构依法依规稳妥处置,并引导其有序退出。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县(市)区金融局

(二)持续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全面实施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持牌经营,严厉惩处各类无证经营金融业务行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严把审批关,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各县(市)区金融局负责联合辖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推进非法集资排查与处置,加强对辖区内社区、重点写字楼的排查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打早打小;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非法广告排查和处置工作;市网信局负责做好网络应用程序以及电信领域等方面非法金融活动排查;市公安局、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持续打击非法集资类金融活动,切实做好非法集资类案件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减轻集资参与人损失;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信访局负责密切关注参与集资人群动向,留意网络舆情,稳妥处理信访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委网信办、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网信局、公安局、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局,各县(市)区金融局

(三)推动市属企业风险化解。充分发挥市属金融国企监管人职责,通过建立风险隔离工作机制、提升管控水平、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妥善化解存量风险。市金融局要深入摸底、调查银川金控各子公司间以及与其他市属国企间各项债权债务规模、风险大小及形成原因,全盘考虑、统筹制定解决方案,逐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市国资委要深入摸底通联及其下属子公司存量业务实际情况,全面评估、识别存量业务风险,利用现已初步搭建的风险指标预警台账,进一步完善相关指标体系,定期监测及分析子公司指标变动情况,发挥风险预警电子台账事前预警的监控作用,并建立项目信息库和风险项目清单,因事制宜,制定风险防控和应对措施,稳妥有序化解风险;市财政局负责配合市金融局、国资委做好国有企业风险化解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国资委、财政局

(四)落实普法宣传工作常态化。持续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树立正确理财观,远离非法金融活动,避免投机性投资,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市金融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金融局做好年度“学雷锋日”、“3·15”、“非法集资宣传月”及“宪法日”等重点宣传活动,尤其针对近年来高发的网络电信诈骗、非法网贷、非法集资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各责任单位负责结合志愿服务活动,做好本领域内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相关宣传工作,同时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犯罪,维护我市金融稳定和安全。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公安局、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网信局、商务局、住建局,各县(市)区金融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222号)文件要求,银川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金融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要主动履行工作职能,细化方案、建立台账清单、压实责任,挂图作战、销号推进,加强沟通交流,形成高效务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均有落实,奋力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项目赋分参考依据。

(三)定期梳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请各相关单位对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于每周五17:00前报送责任落实台账,每月底3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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