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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3177431446/2022-00029 发布日期:2022-11-13
发布机构: 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名 称:银川市金融工作局文明单位创建规划

银川市金融工作局文明单位创建规划




为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不断提升机关文明程度,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切实发挥精神文明引领优化金融工作正面导向作用,驰而不息狠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我局决定争创文明单位,为确保争创工作走向深入、落在细处、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落实好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文明素质和机关文明程度,加快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促进银川市金融工作局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发展,积极打造一支积极向上、奋发有为、文明和谐的干部队伍,更好地为银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

二、创建目标

(一)总体目标

对标《银川市直机关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测评细则》标准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活动安排、倒排创建工期,认真找差距、补短板、强不足,通过高起点、高标准的创建活动,力争在2022年底前通过“市直机关文明单位”验收,3年内通过银川市文明单位验收,向自治区文明单位及全国文明单位努力迈进。

(二)具体目标

以创建文明单位为目标,不断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载体,丰富文明单位创建的思想内涵和工作内涵,坚持开展贴近工作、贴近实际、贴近干部的创建活动,吸引干部广泛参与到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工作中来。通过活动开展和形式创新,实现全局干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文明服务意识、金融专业素养显著提升;通过宣传引导和行为规范,基本实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优质化、内部管理及对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规范化、金融规划、政策制定科学化;通过精心培育和总结提炼,基本建成具有行业特色和区域特色的文化建设体系,职业道德风尚日趋良好,单位整体文明创建工作达到新水准,努力营造政通人和、环境优美、和谐融洽、运转有序、蓬勃发展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组织机构

成立银川市金融工作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及督促检查。

四、创建步骤

争创各级文明单位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综合性工程,标准高、要求严、任务重,必须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原则,扎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创建活动共分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24月—5月)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筹备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统一思想。引导广大干部积极主动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全局掀起争创文明单位的热潮。

第二阶段:银川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实施阶段(20226月—11月)

根据银川市直机关文明单位主要考核指标,坚持硬件、软件建设一起抓,不断加强与银川市直机关文明办公室的对接沟通,并有序逐项落实创建任务。结合指标体系,逐一深入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理想信念教育、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治理,全面完成争创银川市直机关文明单位的各项任务。银川市金融工作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全局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同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创建任务的全面完成,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第三阶段:银川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巩固迎验阶段(202212月

本阶段银川市金融工作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全年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对各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对照考核指标逐项开展自评自查。全体干部要全力以赴,以最优异的成果、最佳的精神面貌迎接考核验收。 

第四阶段:银川市文明单位发动、实施、验收阶段。(2023年1月—2024年底)

在银川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的基础上,对标银川市文明单位考核要求,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统一思想,在2023年3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在2023年底前,对照《银川市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测评细则》标准要求,基本实现各项创建任务达标;在2024年上半年持续深化创建工作,在2024年底前力争完成银川市文明单位创建,并向自治区文明单位和全国文明单位迈进。

五、创建重点

(一)坚持以机关党建引领文明创建。围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丰富拓展文明单位创建内涵,带动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坚持用创建推动中心工作、以中心工作成效检验创建成果,不折不扣把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和我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12347”目标体系和“八个新突破”总体要求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扎实开展“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大力弘扬“严细深实勤俭廉+快”工作作风,努力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上走在前、作表率。

(二)深化道德模范事迹宣传。精心组织做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扎实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认真办好“道德讲堂”,开展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大力宣传报道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深入挖掘、推荐、评选、宣传“身边好人”,选树一批有影响力、有示范性的道德标杆、敬业模范、岗位标兵,用榜样力量凝心聚力、成风化人。

(三)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祭奠革命先烈、游园会、红色经典诵读、爱国卫生义务劳动、传承好家风家训等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传统节日的文明实践和思想熏陶功能,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

(四)不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广泛宣传“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组织发动机关党员干部以坚强的党性、严明的纪律、务实的作风在开展为民服务解难题、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确保高标准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推动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人人支持创建”的浓厚氛围。

(五)深入推动移风易俗行动。深入开展“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积极推荐机关党员干部参与“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美丽庭院”评选,通过夫妻恩爱、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事迹突出的最美家庭典型,教育机关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促进夫妻和睦、家庭和谐。

(六)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把志愿服务的小切口作为推进机关作风转变的突破口,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传播雷锋精神助力先行区示范市建设”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

七)持续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按照“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要求,依托各类载体和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深化“党员示范岗”“巾帼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大兴敬业奉献之风。丰富机关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员干部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工作,健全困难党员干部走访慰问制度,持续开展在职干部医疗互助活动,解决党员和干部的后顾之忧。

(八)深入开展优美环境建设。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培养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和工作方式。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办公环境卫生工作,教育引导干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无烟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创建,在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打造环境优美、制度健全、氛围和谐、服务高效的工作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创建文明单位是银川市金融工作局2022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完成创建任务,实现创建目标是对全局上下的共同要求。各科室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根据全局争创银川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年度计划和责任清单,再安排再部署,细化科室内部任务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对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把创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每一项指标内容。

(二)绩效跟进,严肃问责。各责任科室要定期收集整理创建文明单位的相关资料,并于每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检查各科室的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及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对工作拖沓、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科室和责任人要及时向创建领导小组汇报并下发通报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拖延不改的,领导小组要约谈相关负责人。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科室要统一目标,扎实做好思想再发动、认识再提高、工作再动员,真正把争创文明单位工作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宣传贯彻好、落实好创建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创建标准、具体措施等,做到人人皆知、全员参与,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要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并对不文明行为和违反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现象进行“曝光”,促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干部的文明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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