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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3177431446/2023-00078 发布日期:2023-12-26
发布机构: 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名 称:银川市关于2023年金融环境创建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银川市关于2023年金融环境创建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3年以来,银川市金融工作局紧紧围绕先行区示范市和创新发展引领市建设要求,聚焦“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发展和“两都五基地”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安排部署,助推银川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一、银川市金融业基本情况

银川市本级无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分支机构,金融领域相关工作主要由市金融工作局配合监管部门开展。该局成立于2015年,是市政府组成部门,目前有12名在编人员,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承担防范和化解全市金融风险职责;负责联系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配合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做好“7+4”类金融机构的日常管理;推动金融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工作;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指导、推动企业上市工作。

(一)2023年银川市金融发展情况。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银川市现代金融产业保持健康稳健发展态势,金融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规模持续扩大,金融市场环境日益改善。2023年前三季度,银川市金融业增加值实现增长6.9%。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银行机构27家,保险机构25家,证券机构45家,典当行31家,商业保理2家,融资租赁8家,小额贷款公司34家,融资担保公司27家,各类交易场所7家,集聚了全区过半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截至2023年10月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规模5985.33亿元,同比增长12.4%;各项贷款规模6920.76亿元,同比增长6.8%,分别占到全区存贷款规模的64.59%、71.68%。上市公司12家(境内外)占到全区上市公司的70%,相关行业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机构也基本集聚在银川市,现代金融产业发展基础较为牢固、区内优势明显。

(二)2023年受到上级部门或领导表彰批示情况。

1.银川市在国家商务部主办的“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获评“中国投资热点城市”称号;

2.银川市西夏区获评财政部“2023年普惠金融示范区”;

3.银川市获评国家发改委及中国人民银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4.银川市本地法人银行黄河银行推出“银税贷”获评“2023年中国普惠金融典型案例”;

5.银川市于11月14日在第五届中国城市信用高峰论坛入围首批“新华信用政务诚信中国调研实践中心”;

6.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的“信用品牌自主公示”入选第五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

7.“银川市住房保障领域分级分类监督管理”被评为第四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

8.银川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西部担保获评2023(第六届)中国经济大会“最佳普惠金融机构”和“优秀解决方案奖”;

9.银川市在深圳成功举办投融资推介会,获银川市委副书记、市长陶少华肯定批示。

二、精准发力,营造良好金融政策环境

2023年以来,银川市相继出台各项政策文件,为现代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一是印发《银金发〔2023〕4号 关于印发《银川市金融支持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为用水权投融资提供政策支持,鼓励各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投融资机制,政策出台以来,通过用水权抵质押贷款3笔,合计132.34万元。

二是出台《银川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试行)》,形成了由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公安局、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和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三是编制《银川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政执法文书及格式范本》,为进一步强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及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各项工作奠定制度基础和执法保障。

四是印发《兴庆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系全区首个县区级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有效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全面有序推进处非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五是印发《银川市金融机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举报站运行及管理办法》,进而加强市、县两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部门与金融机构协同配合,提高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普及率,强化违法犯罪线索摸排力度。

六是印发《银川市2023—2025年金融人才工作计划》,为扎实推进人才兴市战略,加大我市金融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帮助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帮助人才就职优质岗位,设定“争取到2025年我市引进高端金融人才3至5名”的人才引进目标。

七是印发《银川市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银金发〔2023〕3号),扎实推进人才兴市战略,充分发挥金融人才在银川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智力支撑作用。

八是起草《银川市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山林权改革的贯彻意见》(征求意见稿),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山林权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展山林权融资功能和规模,充分发挥金融对山林权改革进程的助推功能。目前正在提交上会审议阶段。

九是推动修订《银川市推进企业上市实施意见》,对原《实施意见》涉及企业奖励部分进行调整优化,争取于2024年正式发布,按照新修订的《实施意见》对上市挂牌企业落实上市奖励。

三、完善机制,强化金融活动日常监管

(一)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结合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2023年在全区率先出台《银川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试行)》,形成了由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公安局、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和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组织人员编制了《银川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政执法文书及格式范本》,为进一步强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及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各项工作奠定制度基础和执法保障。

(二)加强地方金融机构监管。 一是对全市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自查工作,此次摸排排查,共计56家(包括存续在营机构、存续停业机构、迁出机构、注销机构、无法取得联系机构和已申请注销机构)开展自查工作。二是严格监管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及保理公司,对新设立、重大事项变更初审严把审核关口,2023年受理行政许可及重大事项变更共18项,出具初审报告9期,引导4+7类金融企业树立合规理念。三是开展二次“扫楼清街”集中统一行动,对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包含投资、理财、咨询等字样的经济金融领域风险线索进行全面排查。

(三)稳定金融市场活动秩序。一是做好全市涉金融字样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商事登记管理会商工作,截至10月末,全市共收到市场主体名称和经营范围会商告知函26份,组织会商14次,出具会商意见27份,从源头上持续加强金融活动市场准入及监管。二是积极处置私募投资基金领域风险。累积排查37家已注销登记机构、730家未登记机构和46家已备案私募机构,将18家机构纳入整治机构名单并移交证监局督促整治,进一步规范了私募基金行业发展。三是稳步推进“伪金交所”专项整治工作。分三批累计排查455条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特殊字样企业线索,共移入异常名录82家;吊销营业执照2家;注销、清算14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1家。截至11月中旬,共开展现场检查17家/次,约谈2家/次,责令整改6家/次,发现失联企业6家,已注销企业7家;同步开展清理工作,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单12家,双变更1家,限期整改2家。

 四、稳中求进,高质量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一)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我市坚持高站位统筹推进,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小组统筹、发改部门牵头、各地各部门分工落实、各方广泛参与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推进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等近百项制度文件,覆盖政务诚信、信用监管、信用修复、信用信息以及各行业领域信用建设等方面,构建了纵横相结合的制度体系,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二)完善信用设施建设。我市按照“一网、两库、N系统”总体架构,建设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发布、数据归集、协同监管等功能。汇集整合各类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拓展和丰富数据资源, 为信用体系建设注入源头活水。同时,我市还着力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为信用信息查询、分级分类监管等应用提供了坚实数据支撑。

(三)健全信用监管机制。积极推行信用承诺制创新事前监管,通过“三张清单”筑牢优化政务服务基础,“一网通办”提升惠民利企能力水平,“审管双驱”强化政务服务治理水平,“审批瘦身”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深入开展信用分级分类强化事中监管,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依法完善各类经营主体信用记录,建立失信主体档案,重点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成效显著。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并做好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等要求,依法依规加大信息公示力度,优化企业信用报告功能。

五、优化结构,大力推动引机构引人才

(一)推动组建金融机构。2023年我市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金融机构引进,不断引聚优质资本助力我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积极鼓励股份制银行在辖区新设分支机构10家,其中平安银行于5月18日在辖区内新设银川正源街支行。民生银行在辖区内设2两家营业网点,包括中海支行及世茂悦海社区支行,并计划于年底完成宝湖支行及悠阅城支行的设立工作。年内新设地方金融组织2家,具体为2家典当公司。

  (二)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制定《银川市2023—2025年金融人才工作计划》(银金发〔2023〕2号),加大我市金融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帮助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帮助人才就职优质岗位。印发《银川市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银金发〔2023〕3号),扎实推进人才兴市战略,充分发挥金融人才在银川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智力支撑作用。二是开展金融人才专项招聘推介活动。组织辖内市属金融企业金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公司赴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开展金融人才专项招聘推介活动,现场宣介《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修订稿)》、《银川人才兴市30条》等我市人才引进政策,同时就金融人才引进与培养等内容与中山大学进行座谈交流,为全市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注入动力。三是助力校企合作。充分发挥高校、企业各方人才、资源等优势,切实做好“十万大学生留银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引导市属金融国企对可提供的实习岗位进行梳理,积极与宁夏大学数学统计学院及经济管理学院就具体合作事项进行对接,目前已与两所学校讨论具体合作形式及内容。面向县(市)区、各园区,进行辖区内金融人才摸排,全面掌握全市金融队伍情况。四是发挥企业引才作用。鼓励市属金融国企、上市企业及拟上市后备企业全国引智,充分发挥辖区内金融企业引才作用。2023年市属金融企业面向全国进行了公开招聘,提供基金、担保、资产管理等多个金融岗位,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共21人,加强了国企人才队伍建设。上市后备企业引进专业人才2人,优化了金融人才队伍结构。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服务实体经济力度。通过实地走访、第三方调查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调研,主动对接企业融资需求,掌握重点企业融资难点,推荐与企业发展规模相匹配的融资途径。用好国家相关政策,对接国有大中型银行加大对我市国有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改善国企债务结构。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政银企”对接会、金融政策和金融机构“园区行”等,组织好银企推介活动,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咨询-对接-培育”等综合服务。

(二)推动金融改革取得新成效。积极推动通过土地经营权抵押、林权抵押、探索开发葡萄碳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我市葡萄酒产业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以国有银行低成本资金为基础,中小银行下沉服务为骨架,政策性担保机构增信为补充,风险补偿和转贷基金为保障的普惠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围绕创新发展引领市建设,聚焦“双碳”目标和“六权”改革,力争在碳汇金融等方面取得突破。      

(三)加大企业上市推进力度。继续采取“小分队”精准对接市县、园区的方式,深度挖掘上市后备培育资源。持续培育有上市潜力的企业列入“上市企业后备库”,争取2024年全市新增上市企业2家。联合经开区、高新区等举办“资本市场服务市县行”活动等,深挖上市后备培育资源,加大对“六新六特六优”产业企业的培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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