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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5/2012-0290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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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2-05-21 |
责任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12-05-21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银交发〔2012〕113号
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
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配合在全区交通安全领域开展的“大教育、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纪委、监察局决定近期在全市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活动。局属各单位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作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交通运输发展环境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局纪委将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现将《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道路交通 执法检查 方案 通知
抄报:市纪委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
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治本抓源为重点,以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机构
成立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具体为:
组 长:王亚楠
副组长:邬 鹏 张彦明 叶宏伟
成 员:贾捷兴 史献军 周树宏
田新平 王天山 刘 健
王天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执法的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责任追究、材料信息等工作。
三、检查内容
按照全区道路交通安全 “大教育、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总体部署要求,这次专项执法检查的重点是:
1、坚决纠正责任心不强、执法不严等问题。结合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交通运输发展环境活动,集中解决涉路涉车执法中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以及执法人员庸、懒、散、软现象,始终保持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
2、坚决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集中解决以罚代管、只罚不纠、随意处罚以及为出租车等营运车辆充当“保护伞”、收取保护费等问题。坚决制止和惩处违法不纠、包庇纵容和以罚款创收为目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3、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巩固治理公路超载超限工作成果,坚决纠正只罚不卸、变相收费等问题。
4、加大对客运市场的整治,净化客运市场环境。强化对道路客货运、城市公交、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把入口关。从严治理出租车驾驶员态度恶劣,拒载等问题。严格控制客运车辆超员载客。对严重违规的客运企业,坚决停业整顿,必要时可吊销营运资格。
四、检查步骤
执法检查活动历时两个月,共分两个阶段。
1、专项检查阶段(5月20—6月1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暗访检查组,一是查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二是明察暗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三是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和群众投诉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2、集中整改阶段(6月11日—6月30日)。通过自查自纠、互查互访等形式,及时发现和查纠各自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查漏补缺,及时查找各类安全隐患,结合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提高执法人员对道路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杜绝恶性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通过执法检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并提出下一步集中解决的重点问题。各单位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作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交通运输发展环境活动整改提高的一项重要内容,务必取得明显成效。
2、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形成专项整治的工作合力。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要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必要性和极端重要性,最大限度的赢得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支持。
3、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力求现场督促整改,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