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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12-0291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2012-06-01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2-06-01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交发〔2012〕125号

 

关于印发《银川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4月30日,宁夏吴忠市同心县王团镇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7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教训非常惨痛。为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2年5月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市交通运输局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

附件:《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道路交通 大排查 大整治 实施 方案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2年6月1日印发

银川市道路交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切实解决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进一步提高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性的治理,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从严查处,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形成人人关心、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开展道路交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对局系统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监督工作。

组 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委书记            王亚楠

副组长: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邬 鹏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城客处处长        张彦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叶宏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柯念国

成 员: 市交通运输局交战办副主任        钱建勋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王天山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科长         周生金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续 刚

          市公路管理处处长               史献军

          市公路路政稽查支队队长         周树宏

          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蔡云秋

          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经理         贾捷兴   

          市运输集团公司董事长           田长青 

市宁交运输公司经理             谢 田

          市联运公司经理                 韩金山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运管科科长王天山兼任。

三、工作任务

局属各单位要立即开展拉网式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及大整治行动,检查要建立台账,覆盖率要达到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都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确保限期整改。

(一)道路运输方面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客运站点和客运企业、危货企业车辆、GPS卫星监控仪的使用情况、企业监控平台建立和管理现状及驾校的规范管理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要着重对各客运站点车辆的防火器材配备、紧急出口是否畅通、监控报警及救援机制是否健全等进行详细检查。所有营运车辆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性能检测,凡是企业不具有相应经营资格、车辆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驾驶员无相应资格或数量配备不足的,一律立即停止营运。要强化汽车站安全源头管理,尤其是把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作为检查重点,检查汽车站是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是否规范使用三品检验仪,对途中上车的旅客,司乘人员要负责做好危险品的查堵工作。要加大驻站监管力量,强化源头监督,加强长途班线和包车运输安全的管理。

(二)出租客运方面

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要组织对出租车行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对司乘人员资质审验、出租车的灭火器配备、气瓶气密性、制动性能、前后灯光等涉及安全行车方面性能进行检查,同时认真检查车辆保险情况,绝不允许“带病”车辆和保险手续不全的车辆投入营运。要检查各出租汽车公司是否建立包括营运车辆技术性能、驾驶员违章记录及整改情况在内的检查登记制度。

要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严格对无资格证和服务不规范车辆的查处,加强对城乡中巴客运的安全管理,加大对超员、超速等现象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在银古路、同心路、商城、南北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重点部位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要会同公安部门重点严厉打击从事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维护行业安全、稳定。

(三)公交客运方面

市公交公司要强化检查机制,责任到人,逐车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将公交客运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情况纳入安全管理,规范路检路查制度,严查超速、超员、闯信号、乱掉头、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路口争道抢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加强对公交场站、车辆安全尤其是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检查,重点做好车场、加气站、车辆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工作。要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各停车场、修理车间、库房、CNG加气站等重点部位和营运车辆消防器具的使用及管理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严格检查加气站各项制度,规范操作行为。加大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特别是制动、灯光、转向系统、CNG汽车燃气装置、电器装置及车载灭火器等设施的检查力度,对车辆磨损过甚的轮胎要及时进行更新,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营运。对存在隐患的车辆及时检修,并安装、配齐所有封闭式空调车紧急安全锤和张贴安全锤使用指南。

    (四)公路建养方面

    市公路管理处要立即对辖养道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道路基础设施情况摸底统计,发现损坏路段要设置交通警告标志并及时修复,消除隐患。日常工作中要做好施工人员的资质审查,加强公路巡查和对重点桥梁的监控,对危险路段、桥涵和隧道要派人负责监控,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五)路政安全方面

市公路路政稽查支队要加大上路巡查力度,严格对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的查处,及时查处破坏、未经许可挖掘、占用公路等违法行为。对辖区货运单位要及时跟踪登记,掌握底数,在施工高峰要落实昼夜不间断巡查,加强源头治超工作。要会同公安交警、运管部门组织开展大规模的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六)水上交通方面

要继续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无船员适任证书或相关证件驾驶操纵船舶、人车混装通过浮桥、渡口等行为。严厉查处非法建造浮桥,擅自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危险品装卸作业、防污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七)各运输企业

必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强车辆日常保养维护,对公司所有车辆进行安全检测,着重对车辆灭火器是否过期、车辆轮胎磨损情况及GPS卫星监控设备进行检测,做好对单程运距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车的检测和双班驾驶员配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局属各单位要把这次道路交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直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强化责任、务求实效

局属各单位要迅速将此次行动各项要求传达到辖区内各企业、单位,要确保全覆盖,不漏一户企业;要集中工作精力和人力,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开展工作。对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检查走过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加强沟通,畅通信息

各部门要将此次道路交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活动总结以文本和电子版方式于6月25日前报送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联系人:保 星

电 话:0951-6888906

    邮 箱:ycjiaotongju@sina.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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