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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5/2013-0290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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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3-01-05 |
责任部门: | 市交通局 | 发布日期: | 2013-01-05 |
名 称: | 关于103和203省道滨河新区段改扩建项目的报告 |
关于103和203省道滨河新区段改扩建项目的报告
市滨河新区筹委会:
103和203省道是进出滨河新区核心区的主要通道,现状为三级公路,通行能力有限,2011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决定进行改扩建,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招投标,准备4月份开工建设。交通运输厅原设计方案是在即有线位上扩建,与当前滨河新区的规划不相一致,需要做大量的调整优化,经我局充分沟通,现将交通运输厅有关意见报告如下:
一、开挖明长城
按照滨河新区总体规划,拟将203省道调整到经一路,原路保留作为旅游专用公路,规划线位须越过明长城,并与103省道和青银高速交叉,连通南北两区。经过勘察设计部门论证,该段明长城地势较高,地层结构松散,稳定性差,架设桥梁跨越和掘进隧道穿越方案都不适宜,只能采用开挖路堑方案。开挖方案有三个好处,一是建设周期短,风险小,投资省,二是对周围景观的破坏小,三是有利于今后对长城旅游观光资源的综合开发,如修建仿明式城门。规划的经三路、经五路线位也有同样的问题。
建议由市文物局牵头,将三条路打包一次性办理开挖建设手续,批复后由滨河新区建设部门挖掘出豁口,经一路豁口移交给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修路。
二、滨河新区完成勘察设计,交通运输厅实施主车道
103和203省道道路性质属于公路,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已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完成施工图设计,但是滨河新区范围内的道路应按照市政道路标准建设,市政道路与公路的设计建设技术标准有很大的差别,即使修改图纸,交通运输厅的设计部门资质也不够。
为了与滨河新区规划保持高度一致,减少中间不必要的反复环节,建议借鉴市内友爱中心路的模式,由滨河新区筹委会委托市政设计部门完成施工图设计,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后由交通运输厅实施主车道,滨河新区建设部门实施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其它市政设施。
特此报告。
二○
联系人:周生金 6888941 13895016079
主题词:滨河新区 交通 公路 报告
抄送:王久彬副市长。 | |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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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