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交发﹝2013﹞64号
关于印发《2013年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3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 通知
校对:孙潇 打印:王惠英 份数:15份
2013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13]1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载体,以事故预防为重点,以责任落实为保障,以教育培训为支撑,以能力建设为基础,不断提升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水平,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安全服务保障。
一、工作目标
杜绝发生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运输责任事故,一般责任事故下降5%;杜绝发生3人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争取不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杜绝发生3人以上公路建设责任事故,力争不发生亡人事故;局属单位不发生3人以上责任事故。
二、主要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
1、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意见》的重要性,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作为2013年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切实抓好抓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切实强化和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交通运输部门监管责任,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二)深化“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2、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把“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作为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以创建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港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等为重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深入推进,务求实效。通过创建活动,使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类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3、加强“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措施要求。有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宣传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有序有效开展。
4、保障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切实做好春运、“两会”、“十一”等重点时段以及防汛防洪、冰冻雨雪、寒潮大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周密制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以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预防预警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救援准备。
(三)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
5、以打击非法营运为重点,强化道路运输和水上安全监管。各级运政、海事机构要依法加强对道路运输、水上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交通运输企业、车船、从业人员安全准入标准,严把车辆、船舶、设施设备关,严禁非法改装车辆和“三无”船舶进入市场。严格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得进入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市场。
6、继续大力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按照“重在预防、深挖隐患、强力整治”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加强重大安全隐患动态跟踪管理。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针对道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清理整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完善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7、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制修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应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完善层级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
8、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加强现场和动态执法,确保监管到位。要全面推行对分管行业领域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规范化执法检查。要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重点车船、重点人员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彻底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
9、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加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加大问责力度。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0、开展道路安全畅通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治理长效机制。要结合“公路安保”工程,加强公路桥梁设施安全管理,加大公路养护力度,提升保通保畅能力。重点抓好在用的桥梁、公路安全设施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对危险路段、重点部位等要做好安全提示和防护措施。督促指导公路养护施工单位加强公路养护施工现场的管理。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全面做好农村公路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农村客货运输生产安全。
11、开展公路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强化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专项督查,开展重点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现安全风险的预控、预防、预报、预警管理。切实落实公路工程施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等措施。要认真贯彻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规定,认真执行“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相关要求。
12、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无船员适任证书或相关证件驾驶操纵船舶、人车混装通过浮桥、渡口等行为;严厉查处非法建造浮桥,擅自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危险品装卸作业、防污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非法违法从事渡运的渡口、渡船进行严厉打击,
13、开展交通运输消防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强化重点车船、客运站场、在建施工项目和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管理,认真排查火灾隐患,及时更新、配齐消防器材,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六)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
14、继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警示月”、“百日安全”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主流媒体平台,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横幅等有效形式,在公路、车站、码头等各种场所,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宣传教育,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普及群众应急知识,提高群众应急自救能力。
15、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船员、施工作业人员等一线重点岗位人员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实操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自觉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从根本上预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