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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交发〔2013〕72号
关于调整延伸贺兰亚龙湾区间公交车至
贺兰原种场的批复
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调整延伸贺兰亚龙湾区间公交车至贺兰原种场的请示》(银公交发〔2013〕4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司提出的优化调整贺兰亚龙湾区间车公交运行路线(301总站-桃园路-复兴街-纬二路-朔方路-原种场)、运行方案(301总站-原种场,单程4.8公里,实行无人售票,票价1元),该线路运营收益单独核算,由银川公交贺兰有限公司承担。
请科学合理安排车辆班次,为当地居民和沿线乘客出行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公交服务。
此复。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 公交线路 批复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