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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13-0295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2013-04-24
责任部门: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13-04-24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行业“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行业“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交发201379

 

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行业“平安交通”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相关科室、银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现将《银川市交通运输行业“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银川市交通运输行业“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平安交通  活动  方案  通知

抄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市安委会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4月24印发

校对:孙 潇         打印:王惠英          份数:24


银川市交通运输行业“平安交通”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宁夏交通运输行业“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宁交办发201359)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131号)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建设“畅通、高效、安全、绿色”的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的目标,全面组织实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动员全员参与、形成创建合力、营造创建氛围、取得创建实效,促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统筹好创建活动与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与安全生产各项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关系,做到相互衔接、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创新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内涵,做到有声有色、有形有实、有质有效。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突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重点,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和全社会参与共同创建的良好格局。

三、总体目标

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文化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构建完善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更加提升保障现代交通运输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硬实力,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新需求,更加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要求。提升事故防控水平,实现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活动主题和内容

活动主题:平安交通,人人有责。

活动内容:

(一)开展“平安公路”创建活动。

深入开展“养护管理示范公路”创建活动,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要求,规范公路养护施工作业。不断加大安保工程建设力度,完善安保工程实施内容,对于临水临崖、长大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严格按照标准设置安全设施。加强公路巡查,组织对重点路段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合理确定灾害风险处置方案,切实提高抗灾能力。加大危桥监控、改造力度,确保桥梁使用安全。进一步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加大公路治超力度。加强路网保畅和路域综治管理,强化预防预警,提供出行信息服务,让人民群众走平安路、过平安桥。

(二)开展“平安车船”创建活动。

道路运输:以“两客一危”车辆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和从业人员资质关,强化车辆维护保养,严格应急设施装备的配置使用,保持良好的车容车况;严格GPS动态监控,严格执行安全告知、凌晨2-5点载客客运车辆落地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等规定,严禁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严禁营运客车夜间通行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强化驾驶员安全培训和继续教育,规范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行为和应急处置能力,让人民群众坐平安车。

水上交通:以“四客一危”船舶为重点,严把准入关和技术关,强化船舶检验检查和维护保养,严格消防、应急设施装备的配置使用;严格GPS等动态监控,强化客(渡)船、浮桥、重点水域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无船员适任证书或相关证件驾驶操纵船舶、人车混装通过浮桥、渡口等行为;严厉查处非法建造浮桥,擅自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危险品装卸作业、防污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非法违法从事渡运的渡口、渡船进行严厉打击,让人民群众乘平安船。

(三)开展“平安港站”创建活动。

以客运、港口码头和客货运站场为重点,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强化旅客进港进站安全检查,严禁违禁物品进入港站、上船上车,严禁超载超员车船出站出港。加强港口码头和车辆站场现场安全管理,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保持消防应急设施完好,加强航道养护,维护良好通航秩序。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供安全优质服务,确保船车进出港站平安。

(四)开展“平安渡口”创建活动。

以农村渡口为重点,加强与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配合,督促乡镇政府强化渡口渡船安全监管,落实安全措施;进行渡口清理,对因历史原因形成且群众出行有需求的渡口要完善手续,对已失去渡口功能的渡口予以取消,妥善处置退出渡运的渡船;严格执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完善渡船安全应急设施,按规定配置消防救生设备并确保有效;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和安全应急操作技能,严禁违章操作,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过平安渡。

(五)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

以特大(长)桥隧工程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行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全面实施工程风险预警预控预案管理。继续开展以“防坍塌、反三违”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推行“平安工地”达标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公布评价结果,并与企业信用记录挂钩,全力推进交通建设施工标准化建设,逐步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标准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全面建设平安工地。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其他有针对性、有特色的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五、实施步骤

“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从2013年起到2017年止,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拟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周密部署、层层动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功,营造良好氛围,在全市启动并实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二)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2014-2016年)。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推进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港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等创建活动,着力取得活动实效。组织开展相互交流学习、检查和评比、竞赛等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广好的做法,有效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全面实现创建活动目标任务。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对“平安交通”创建活动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巩固提升创建活动实效,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对“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部署、指导和组织实施,法规和安监处负责“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综合协调、跟踪督导和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局属企业要成立“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人员,积极推进本地、本行业、本企业“平安交通”创建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创建活动要有特色、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活动措施要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

(三)加强支持保障。各单位要将“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大人力、科研投入,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为开展创建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强化跟踪落实。各单位每年要定期组织创建活动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进行年度创建工作总结,将创建活动绩效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将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于2013430日前、年度总结于次年110日前报市交通运输法规和安监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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