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交发〔2013〕89号
关于开展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 调查工作的通知
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市公交公司:
按照交通运输部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开展我市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城市客运交通系统发展水平,满足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对城市客运交通运营线路、运营站点等基础管理信息的统计需求,同时为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城市公交线网规划及公交出行信息化服务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二、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的范围为我市市区(不含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所有在运营的城市客运交通运营线路(包括快速公共汽车交通)、运营站点及公共汽电车停车保养场。
出租汽车作为城市客运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将出租汽车停靠站和调度站也纳入本次调查。
三、调查内容及方式
(一)地理信息
1、调查内容
(1)快速公共汽车交通(BRT)、常规公共汽车及无轨电车等客运交通方式的车辆运营线路轨迹、运营站点的地理坐标(经纬度)。
(2)出租汽车停靠站和调度站的地理坐标。
(3)城市公共汽电车停车保养场的地理坐标。
2、调查方式
地理数据采集要求调查单位利用GPS设备进行现场采集,其中:运营线路轨迹依托专项调查采集系统,由GPS设备现场自行记录,运营站点地理坐标由采集人员利用GPS设备现场人工采集。
快速公共汽车交通(BRT)、常规公共汽车及无轨电车需在每条调查线路配备2名以上专门调查人员,利用GPS、笔记本电脑等外业采集设备,采用专车或跟车沿公交运营线路沿线调查的方式,按顺序记录每条线路上每个站点的地理坐标信息,同时记录和存储车辆运营线路的轨迹信息。
出租汽车停靠站和调度站及公共汽电车停车保养场应采用专车调查,要求将采集用的GPS设备外置固定于采集车辆的车顶,在车辆经过站场时进行采集。其中:出租汽车停靠站和调度站的地理坐标采集原则上以装配牌或者地面划线区域中心点作为采集基点,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则以主体建筑正门的中心点作为采集基点。公共汽电车停车保养场地理坐标采集以停车保养场正门中心点作为采集基点。
(二)基础属性信息
1、调查内容
(1)快速公共汽车交通(BRT)、常规公共汽车及无轨电车不同方式的运营线路名称、线路长度、票制类型等。
(2)快速公共汽车交通(BRT)、常规公共汽车及无轨电车不同方式的运营站点名称、空间形式、设施配备等。
(3)出租汽车停靠站和调度站及公共汽电车停车保养场的站点(车场)名称、类型、占地面积等。
2、调查方式
基础属性信息调查采用外业采集与内业处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调查单位必须在外业采集完成某条线路及站点地理属性数据后,才能内业处理和填报该条线路及对应站点的基础属性数据。
四、调查方法、对象及时间
本次调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调查范围内所有在运营的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运营站点及公共汽电车停车保养场、出租汽车停靠站和调度站均作为调查对象。调查填报数据的截止时点为2013年5月31日。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调查的工作布置、数据审定和总结表彰等。
局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管科。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立即制定方案并抓紧实施。
六、调查经费
本次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层级自行负担的原则解决。
七、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专项调查工作安排在2013年4月至10月,其中:
2013年4月,全国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工作布置。
2013年5月,前期资料整理及线路编码。
2013年6月-8月,数据采集上报。
2013年9月-10月,数据审核、抽查、评估及数据分析、调查总结。
二О一三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城市客运 线路 站点 调查 通知
校对:冯 亮 打印:王惠英 份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