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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12C/2024-0001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2024-04-22
责任部门: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4-04-22
名 称: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银川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银川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经银川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银川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请遵照执行。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促进银川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

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促进银川市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行业健康发展,统筹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企业与巡游车车主、巡游车与网络预约出租车(以下简称网约车)新老业态之间的关系,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巡游车行业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创新发展与安全稳定,统筹乘客、车主和企业的利益,依法推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全面提升城市交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二、基本原则  

尊重历史,形成共识。正视巡游车经营关系演变历程,充分肯定我市历史形成的巡游车经营模式在各个历史时期对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以及行业管理政策的时代性、阶段性和延续性,统一思想认识,形成社会共识,稳妥推进巡游车行业健康发展。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依法保障巡游车经营者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银川市巡游车经营关系登记核查,制定符合银川市巡游车行业实际的工作措施,为稳妥推进行业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市场导向,稳步放开。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推进巡游车和网约车一体化经营,巡游车与网约车供给量实行动态调整,保持市场供需平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稳步推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巡游车经营权管理制度

1.规范经营权属。对银川市巡游车车辆所有权及实际出资人开展核查,建立车辆和实际出资人核查登记清单台账,并对核查结果进行公示,明确巡游车所有权属。允许银川市巡游车维持原管理模式不变、个体工商户委托服务管理模式等多种经营模式并存。对巡游车车辆经营权属分类明确如下:对于申请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以下简称《道路运输证》)业户名称为个人的,由市交通运输局办理;对于申请巡游车经营权使用权证明的,由市交通运输局发放巡游车经营权使用权证明;对于同时申请变更《道路运输证》业户名称为个人和经营权使用权证明的,由市交通运输局发放经营权使用权证明并将《道路运输证》业户名称变更为个人;对于申请从事个体巡游车经营的,可使用委托服务企业住所申请登记,车辆权属登记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后,由市交通运输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配发车辆《道路运输证》。

2.规范服务管理关系。完成权属确认后,巡游车权属登记人选择具有经营资质的巡游车企业为其提供服务,与其签订车辆服务管理合同。鼓励个体工商户与巡游车企业签订委托服务合同进行出租车运营,并加强管理。允许巡游车的车辆经营权按规定变更,并依法依规办理经营关系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3.完善经营权管理机制。巡游车经营权属于公共资源,实行无偿使用和期限制。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经营权期限届满前需提前申请,对经营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依法延续。

(二)强化市场化导向

4.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发挥市场配置作用,根据市场化原则,鼓励巡游车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导向,引导小散弱企业联营重组。

5.推进出租车新老业态融合。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促进巡游车和网约车两种业态融合发展,巡游车可以按照网约车模式运营,巡游车网上接单执行网约车市场调节价,巡游车线下接单执行政府定价。

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6.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完善出租车信息化监管平台功能,出租车应安装符合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智能车载设备,实时准确传输车辆运营信息,提升行业信息化服务水平和现代化治理能力。

7.加强品牌建设和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为巡游车经营者搭建交流沟通平台,强化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鼓励巡游车经营者建立优秀驾驶员激励机制,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加强品牌建设和文明服务。

8.完善服务设施。将巡游车广告等服务设施纳入统一管理。完善巡游车城市综合服务区、停靠点、候客泊位、充(换)电站等服务设施,在机场、汽车客运站等客运枢纽划定巡游车候客区域,为巡游车运营提供便利,更好服务乘客出行。

9.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巡游车市场监管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全过程监管。建立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加强多部门、跨行业工作协调,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银川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各职能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政策的宣传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共识。加强行业先进典型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维护行业稳定。做好行业运行和舆情动态监测,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引导各方理性表达合理诉求,严厉打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落实出租车企业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建立出租车企业与驾驶员沟通协商机制,及时化解矛盾。

五、适用范围及有效期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审批的巡游车。自2024年5月17日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5月16日。有效期届满后,根据评估情况重新印发公布或者修订后印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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