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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12C/2025-0003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2025-06-26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5-06-26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4日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5年银川市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自治区、银川市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快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执法质量效能,不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全面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市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要进一步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专题式、研讨式学习。着力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宣传矩阵,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

2.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局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二、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3.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局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组织局属相关单位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安排全力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相关工作,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和述法制度。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集中攻坚、补足短板、巩固优势,以重点突破带动法治政府建设。

4.加快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局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会同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做好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立法工作任务。配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治理货车超限超载、物流行业发展等领域立法前期研究工作。

5.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局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负责优化文件制发审核流程,严格准确界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范围,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措施。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等相关工作。

6.强化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局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各行业主管科室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对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7.依法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会同局属行业管理单位做好行政争议化解提升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交通运输信访工作法治化。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化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局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组织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梳理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事项,根据《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版)》,制定市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9.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依法依规开展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相关工作。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互联网+监管”等依法对企业进行分级分类检查,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要求。

10.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局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按照银川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相关安排部署,深入实施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按要求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力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和风纪不严、担当不力、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执法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

11.深化“四基四化”建设。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工作指引,推动执法队伍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能转变。积极培育“枫桥式”基层执法联系点,推广“枫桥式”工作方法和典型案例。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照有关要求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

13.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推行说理式执法、“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工作,对情节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较低的违法行为,依法采用提醒、告知、劝阻、行政指导等柔性处理措施,注重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深入实施“先送法、再执法”服务理念,探索开展“预约式”合规指导说理,引导执法对象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推行服务式执法,持续深化“一对一”服务机制,加强以案释法,将服务贯穿于执法全过程、各环节。

14.持续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检查事项目录和计划。有序推进“两客一危”运输车辆跨部门综合监管、交通建设工程“综合监管一件事”,有效减少对企业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严格执行自治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行政执法监管办法,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行业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15.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局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根据银川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工作安排,运用好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执法证件管理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开展执法信息录入、执法证件管理等工作,有效发挥系统在执法监督等方面作用。

四、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16.深入实施行业普法规划。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银川市“八五”普法规划及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自查,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确保“八五”普法收官任务全面落实。局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做好“八五”普法终期评估检查和验收工作,积极谋划交通运输行业“九五”普法工作。

17.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动态调整领导干部年度学规学法清单。持续开展会前学法,积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加大法治培训交流力度,组织开展场法治专题讲座、旁听庭审、国家工作人员线下考法等普法、学法活动。

18.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局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负责动态调整银川市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组织局属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好普法责任制,履行普法责任年度报告制度,按要求提交年度“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

19.加强行业普法宣传教育。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行业主管科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做好宪法、民法典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实施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等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20.创新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局属各单位负责具体落实“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活动。根据银川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专项普法安排,组织参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领域专项普法活动,将普法融入涉企服务全过程。

21.深化“一单位一品牌”创建活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进一步巩固提升交通运输普法“一单位一品牌”工作成果,不断完善品牌内涵,开拓普法思路,创新方式方法,持续增强交通运输普法工作影响力。加大对普法先进典型的选树培育,积极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推荐报送典型案例,宣传行业普法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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