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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21-00029 发布日期:2021-03-06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名 称: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2020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16项,绝大多数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以内为行政提供了便利。目前,我局城市客运管理类、道路运输类、海事管理类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已经进驻市民大厅

2、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2020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动态调整政府部门单位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我局组织人员对银川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进行了认真梳理,填了《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意见》及时报送市编办动态调整后,目前我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中共有行政职权222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积极参与立法活动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立法建议。2020年,根据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对交通运输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并提出了具体的清理意见。二是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严格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开展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符合立法技术规范的要求,减少决策失误。三是严格执行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工作,所有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司法局审查备案。四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我局能够按照市政府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要求,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二是坚持先调研后决策,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最终决策相结合。三是对事关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全局和影响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决策,都经过专家咨询论证。四是重大决策事项出台前,先经过法制科室及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五是重大决策出台后,由局办公室对重大决策的实施和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检查,适时进行决策实施后评价工作。六是对违反重大决策规定,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导致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按照银川市重大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责。

2、建立完善法律意见书制度。我单位自2013年起即开始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对我局所有重大决策、决定及工程项目合作模式、合作协议、合同等提供法律咨询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近年来我局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有招标文件、中标合同等都经法律咨询和审查后,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招标过程中需法律专家、法律顾问现场进行鉴证、解答、释义的,邀请法律专家、法律顾问参加,充分发挥了法律专家、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行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决策及法律保障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行政执法方面2020年全年我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查处两客一危驾驶员培训、汽车维修、超限超载治理领域的相关违法行为对三站一场周边、10个非法营运聚集点进行不间断、全覆盖巡查,出动执法人员10268人次,检查车辆14164辆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802辆,驱离疑似非法营运车辆9000余辆。治超检测车辆1400余辆次,查扣重型货车56辆,卸载货物1100余吨。联合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分别与阿拉善盟和乌海市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召开联动工作协调会,实现“打非治违”信息共享、情况互通、工作互动。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方面,我局新成立了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原有的城市客运管理中心路政稽查支队、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四家执法单位进行了整合。目前我局所有执法人员具有执法资格,执法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件

2)“两法”衔接工作方面,我局2016年1月接入“两法”衔接平台以来能够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报送两法衔接信息。截至当前,我局共通过“两法”衔接平台报送2000以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639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在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同时做好监督工作。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目前我行政执法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配备了执法专用车辆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信息化设备。利用执法记录仪、文书档案等相结合的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对2000元以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安排专人进行法制审核,审核率达100%。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1)双公示工作方面,我局根据《银川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15]222号)要求,按照规定时限及时登录双公示平台公示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2020我局共通过“双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信息4260,行政处罚信息839件。

2)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我局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应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治理超限超载方面,严格执行36部委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依法依规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惩戒措施。

公路建设方面,我局将2013年6月1日以后取得交工证书的所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全部录入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信用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排除在外。

公共交通方面,公交公司全面开展了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建立健全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了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劳动用工等工作环节的信用自律。

出租客运方面,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开展了道路运输领域企业及驾驶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对出租汽车企业等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中,对出租车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违规受记录情况进行深入排查,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较为广泛的社会监督。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明确职责分工。2020年,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新颁布、修订情况,对《银川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汇编》进行进一步修订印发局属各单位。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所有执法岗位都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方面我局紧密结合“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宁夏双公示报送系统平台和业务大厅进行执法公示。与此同时,我局在执法业务大厅制作便民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对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方式、途径等必须主动公示的信息,实行动态调整实时更新并主动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我局严格按要求使用执法记录仪和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确保所有现场执法活动均有现场执法视音频。下一步将推进执法询问场所建设,对进入执法询问场所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执法活动全过程留有音像记录、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我局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我局局属执法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各大队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均先由各大队队长审核,然后由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审核,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准确性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局机关局属执法单位均建立了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2020年全年,我局对所有行政执法事项能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妥善处理受理的每一件事项。

6、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一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局系统100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持有行政执法证按期进行年检。

二是建立了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了《银川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辅助执法人员的适用岗位、职责权限等。

三是建立了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并严格执行,防止领导干部干预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强化内部制约机制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不定期对局属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通过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式,对各执法单位执法案卷进行评查。2020,我局结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检查考核工作,对局属各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抽查,对2000元以上重大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2020年,我局共办理自治区人大建议4件,自治区政协提案4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6件,总计37件,办结率100%;二是支持和配合监察、审计专门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或相应人员行政应诉出庭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或相应人员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三是畅通渠道,健全群众、新闻媒体反映问题处理工作机制。局系统共设立了电话5部并公开了微博,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各类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并予以反馈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通过门户网站途径依法公开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相关信息;

二是通过门户网站、执法单位业务大厅等媒介依法公开我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

三是依法公布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银川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力和义务的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

4、完善行政问责机制

一是完善问责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行修订二是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经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后被法院复议机关认定的错案以及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的错案,我局均严格按照“两错”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追责。近年来,市交通运输系统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问责事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020年,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序进行,交通运输行业总体运行稳定,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信访接待工作方面2020全年,我局共收到宁夏交通运输厅12328转来投诉件883件,办结率100%;自治区信访平台转来共计35件,办结率100%;12345市长热线电话投诉单共计1299件,办结率100%。

(七)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保证每季度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不少于一次;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市政府组织的网络学习、党校培训学习和各种法制讲座,努力提高各级干部的法制工作水平。

2、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培训经常化。通过参加网络学法、执法培训班、普法考试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保证机关工作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考试工作中所有学员能做到认真学习,按时参考圆满完成了学法、考试工作。2020年,我局邀请局法律顾问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赵强律师为系统干部职工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邀请交通运输管理干部学院张柱庭教授为全体执法人员讲授了交通行政执法相关理论及实务知识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局长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指导和监督,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2、落实工作职责。根据《银川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年初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保障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完善了考核评价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确保考核分值在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总分值中所占比重不低于5%。

二、工作开展过程中取得的成效

2020年,我局通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持续开展,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通过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等工作,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切实做到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了我市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成立以后,承担我市城市客运、海事、路政、道路运输(含普货运输、危货运输、机动车维修、驾培)等方方面面的交通执法工作,在查处非法营运执法工作中由于非法运营车辆分布较广,执法人员数量较少,执法成效不显著。此外我局部分海事管理类行政审批事项专业性较强,相关专业人才较为缺乏。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积极引入专业人才充实队伍,同时加强相关法律业务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以及服务群众的能力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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