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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12C/2022-00003 发布日期:2022-01-15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名 称: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15项,绝大多数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以内,为行政提供了便利。目前,我局城市客运管理类、道路运输类、海事管理类等大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已经进驻市民大厅。

2.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2021年12月,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转发<关于调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本级权力清单及行业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的通知》(银机编办发〔2021〕54号)要求,我局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对我局权力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目前,调整后的权力清单已经报市委编办审核。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积极参与立法活动2021年,我局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立法建议。在报送2022年立法计划时,我局建议对《银川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1999年施行)进行修订;根据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对交通运输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并提出了具体的清理意见。

2.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开展工作。按照市政府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要求,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根据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所有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司法局审查备案。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二是坚持先调研后决策,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最终决策相结合。三是对事关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全局和影响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决策,都经过专家咨询论证。四是重大决策事项出台前,先经过法制科室及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五是重大决策出台后,由局办公室对重大决策的实施和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检查,适时进行决策实施后评价工作。六是对违反重大决策规定,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导致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按照银川市重大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责。

2.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我局聘请律师1人为我局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代理我局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案件,并参与依法决策,为我局所有重大决策、决定及工程项目合作模式、合作协议、合同等提供法律咨询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021年,我局法律顾问共为我局办理民事诉讼案件6件,审查、修改、起草法律文书54件,参会及提出法律咨询意见4次,为我局干部职工提供法治培训2次,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1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2021年,我局在查处在两客一危、驾驶员培训、汽车维修、超限超载治理领域的相关违法行为工作中,对“三站一场”周边、10个非法营运聚集点进行不间断、全覆盖巡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619人次,执法车辆3320台次,检查车辆19283辆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979辆,驱离疑似非法营运15000余辆,批评教育800余人次;2021年我局共实施行政处罚1078次,全部录入宁夏“十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局下属事业单位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于2020年成立,将原有的城市客运管理中心、路政稽查支队、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四家执法单位进行了整合。目前,执法支队共有执法人员82名,均具有执法资格。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相关程序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我局在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同时做好监督工作。2021年,我局对交通运输厅拟修订的《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2)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方面我局对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方式、途径等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宁夏“十公示”平台和业务大厅进行执法公示(2021年我局“十公示”平台录入行政处罚信息1078条、行政许可信息7083条)。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我局严格按要求使用执法记录仪和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确保所有现场执法活动均有现场执法视音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我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各大队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均先由各大队队长审核,然后由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审核,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准确性。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宣传活动

2021年,我局制定印发了《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对相关学习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1年10月13日,我局在执法支队6楼会议室举办了市交通运输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讲座。局法律顾问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赵强律师为我局干部职工深入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相关内容。

(2)组织开展日常法治宣传活动。利用、板报、宣传栏、广播、电视、微博等形式广泛宣传。2021年,局系统共印制法律法规宣传单7500余份,宣传手册2000余册,通过车载电视、电子屏等播放宣传图片、视频30余万次。

(3)专项宣传方面,我局利用安全生产月、禁毒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信用交通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宣传,通过悬挂、电子屏、公交车载电视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我局严格执行2020年新修订的《银川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汇编》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并印发局属各单位。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所有执法岗位都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保障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2)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局机关及局属执法单位均建立了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2021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监督方式和救济途径。2021年全年,我局对所有行政执法事项能做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妥善处理受理的每一件事项。

6.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强化内部制约机制

我局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不定期对局属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2021年,我局对局属执法单位共开展2次案卷检查、评查工作。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2021年,我局共办理自治区人大建议6件,自治区政协提案7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9件,市政协委员提案9件,总计41件,办结率100%;二是支持和配合监察、审计专门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三是畅通渠道。局系统设立了多部电话、公开了微博,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各类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并予以反馈。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021年,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序进行,交通运输行业总体运行稳定,未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1.信访接待工作方面:2021年,我局对于受理宁夏交通运输厅12328转来件,自治区信访平台转来件,市长热线12345电话单,政民互动共计6540件次,办结率均为100%。

2.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方面

行政复议方面:我局配合市司法局做好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相关工作。2021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应诉方面: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2021年,我局无行政应诉案件。

(六)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我局通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等形式,保证每季度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不少于一次;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市政府组织的网络学习、党校培训学习和各种法制讲座,努力提高干部的法制工作水平。2021年6月及7月,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中,分别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内容。

2.工作人员法制培训经常化。2021年,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驾驶员行业例会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与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2021年7月,我局邀请局法律顾问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赵强律师为系统干部职工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2021年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考试工作中,局机关所有学员均能做到认真学习、按时参考,参学率、合格率均为100%,圆满完成了年度学法考试工作。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局长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指导和监督,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2.落实工作职责。根据《银川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保障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2021年,局党委会先后2次组织学习、研究了法治相关工作,传达学习了全国全区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了我局续聘法律顾问等事宜。

二、工作开展过程中取得的成效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我局通过集中培训、广泛宣传等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局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做到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内开展。

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方面,我局通过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推行涉企审批事项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工作的开展,切实为行政提供便利,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行政执法方面,我局通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等工作的持续开展,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切实做到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了我市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成立以后,承担着我市城市客运、海事、路政、道路运输(含普货运输、危货运输、机动车维修、驾培)等方方面面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任务繁重,执法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执法信息化装备不足。此外,我局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专业性较强,缺乏相关专业人才。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继续开展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及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同时加强执法监督,以实际行动助力我市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为深化改革创新、打造法治银川贡献力量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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