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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12C/2022-00046 发布日期:2024-07-23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名 称:银川市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规范简称:交通局

加挂牌子: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单位性质:政府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处级

主要负责人:孙佳永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9个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八号文化艺术中心东楼5楼

二、主要职责

(一)在立法权限内,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公路路网、城市客运、水路运输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深化改革工作。

(二)承担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职责。负责县(市)、乡道路建设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和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主要县乡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培育壮大运输企业及相关服务企业。协调组织高效快捷的交通运输网络,规范发展新型交通运输模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四)负责公路路政管理。组织实施治理公路“三乱”和交通运输超限超载稽查工作。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保证公路畅通。

(五)负责公路路网、水路运输、公共客运的安全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负责重点物资运输、应急客货运输调控等工作。

(六)负责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工作。负责营运船舶、船员的监督管理、船舶等水上设施的检验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执行交通运输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交通运输科技进步、节能减排。承担行政执法、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监督。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八)负责全市物流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积极培育和推进物流市场、物流园区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负责物流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九)负责协调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十)强化对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职责,具体负责市辖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监督指道县(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十一)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市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讲话及报告;承担政务公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新闻宣传、后勤服务、提案议案分解督办答复、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建科)。负责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档案、人员考录工作;承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承担铸牢共同体意识、统战等工作。

(三)规划监管科。负责组织编制城市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规划;统筹衔接平衡公路、水路、城市公交、民航等规划,组织编制交通专项规划,提出有关政策标准和资金安排建议并报批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编制相关规划;负责农村公路网的规划,储备全市交通发展项目;负责市本级规划项目前期研究、立项报批等,承担银川市县(市、区)公路施工图审批、施工许可证办理等行政审批工作;承担银川市交通物流运输基础设施规划协调推动工作;承办自治区、铁路、民航等在银实施项目协调推进工作。

(四)建设管理科。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公路项目的组织实施、招标投标、造价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监管、环境保护、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权限内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项目资产管理;负责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的资质审查和信用评价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要求,指导和监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承担全市农村公路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负责农村公路运营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公路路政管理,承担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依法维护路产路权;承办以工代赈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查实施;指导行业防汛减灾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公路行业科技信息、智能化交通建设与管理、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

(五)运输服务科。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市场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指导客运(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班线客运<含定制客运和城际公交>、公共交通等)、货运、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业务;组织制定道路运输领域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应急客货运输调控;对纳入相对集中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权改革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维护道路运输行业稳定;负责统筹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负责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工作。承担全市物流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物流业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对物流行业实施安全监管;指导推进货运场站管理、运输结构调整、多式联运发展;积极培育和推进物流市场、物流园区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协调市邮政管理局对快递行业规范化管理。

(六)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负责系统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指导协调以及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定行业综合应急预案;指导部门行政流程再造和对流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交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备、清理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七)财务审计科。负责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国有资产财务管理;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八)海事港航管理科。负责水上交通行业发展相关政策、标准和制度的监督实施;负责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航道管理;负责辖区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维护水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水上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营运船舶、船员的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交通战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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